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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青海、西藏三省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2)

2012-06-30 
吉林、青海、西藏三省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

  西藏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各位考生:

  根据藏人社厅发[2011]80号文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区内通用标准自2011年度起执行”的要求规定,现将2012年度我区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国家通用标准

  各语种、类别、级别均为60分。

  二、 西藏区内通用标准

  1、区直(含拉萨市直、西藏民院、西藏驻成都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50分;

  2、山南、林芝、昌都、日喀则地直及西藏驻格尔木办事处有关单位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5分;

  3、阿里、那曲及全区各县考生各级别、各专业为40分。

  三、达到西藏区内通用标准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以考生成绩通知单打印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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