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香港证监会计划实施的保荐人监管新规,香港投行界抗议声日益加大。有消息人士透露,近日,香港的投行已经组团准备好要委托律师行联合上书香港证监会,核心议题均是抗议保荐人的职责被过分夸大,考察失职的惩罚过重。有投行人士表示,一旦该新规推出,投行的新股公开发行(IPO)费用将翻番,将会导致香港新股上市项目减少。
抗议失职惩罚过重
根据正处咨询过程的保荐人监管新规文件,香港证监会有意就保荐人失职引入刑事责任。涉嫌在招股书里串谋造假的保荐人将会遭到刑事指控,最高可判入狱3年并缴纳70万港元罚金。消息一出,香港投行界抗议声四起。业内人士认为,有关保荐人负上刑责的建议将影响85间保荐人机构及2800多名持牌从业员,而且过往之案例对疏忽和串谋的界定并不清晰,且有先坐牢后无罪之案例,因此该建议必须全面研究才可推行。
新华汇富融资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董事甑文星指出,保荐人的职责不应被过分放大。他指出,在整个公司的上市过程中,保荐人并非唯一之上市团队成员,其他成员包括董事、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及监管机构,都各有其责任,其中,董事更是对招股书内容负有最大责任。他认为,这些专业团体应该各司其职,对各自负责的部分负上全责,如果上市公司出现造假,这些团体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非让保荐人一家担当。“不应该认为保荐人是全能的专家,保荐人也必须依赖其他专家的工作”,甑文星说,“虽然在美国保荐人失职也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但是,其他有负责上市的相关专业团体也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质疑新规影响IPO市场
甑文星承认,如果在上市团队中引入上市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士并花费足够的时间去核查上市公司资料,确实能够更准确地判断IPO公司资料的真实性,但是,这将让投资银行承担巨大的人力成本,因为要聘请会计师、律师以及评估师等专业人士,这将使投资银行的成本过高,从而不得不放弃小型IPO项目,投行将不愿意承接小型IPO上市项目。比如,目前创业板上市的一些公司仅融资2000万元~3000万元,如果新规实施,那以后此类融资规模的公司将会从市场上绝迹,而实力不强的小投行或将因上市项目减少而倒闭。香港科技大学财务学系系主任陈家乐教授也认为,加重对保荐人的检控可能会减少港交所IPO数量。
长盛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莎莉认为,证监会建议保荐人应就招股章程内的不真实陈述负法律责任,但在目前香港尚未有有效机制为投资者索赔的情况下,上述建议未必能协助香港建立一个更有效的保荐人制度。
罗兵咸永道合伙人陈朝光则认为,为进一步协助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对上市申请人进行全面的财务尽职调查以及扩大对上市申请人的内控审查,以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权益。
香港证监会暂未回应
据投行人士透露,目前香港证监会依然坚持立场,指出收紧监管为拉近和欧美的水平,也未对投行的抗议做出回应。
面对很可能势在必行的保荐人新规,甑文星感到十分无奈。“会组织保荐人联合起来,发出更多的声音,希望能让政府以及监管机构听到。”他说。
香港证监会曾经在2005年提出保荐人要负刑责,后因投行强烈反对而搁置。证监会的咨询期将于7月6日结束。
目前,香港以融资天堂著称,连续三年新股上市集资额全球第一,新股上市费用是美国的1/3,而且快速便捷,因此成为众多内地企业的首选上市之地。
自去年以来,香港上市民企股纷纷传出造假风波,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规则一再收紧,并在近期频频重拳出击,以实际行动严惩失职保荐人。今年4月份,香港证监会撤销了洪良国际保荐人兆丰资本的牌照并对其处以4200万港元的罚款,近日香港证监会又撤销了该行前董事总经理康晓龙的牌照,这也是有史以来针对保荐主要人员最严厉的惩罚。目前,当局仍在调查另一名前兆丰资本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