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的国债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发行过两种国债。一种是1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另一种是1954—1958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国债品种:
1.普通国债。
(1)记账式国债。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及同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又称为跨市场发行)三种情况。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交易所市场发行和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要面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
记账式国债的特点是:
①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
②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
③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
④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
⑤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凭证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是一种储蓄性国债。凭证式国债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利率优惠,收益稳定,安全无风险,是我国重要的国债品种。
(3)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
②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
③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
④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
⑤鼓励持有到期;
⑥手续简化;
⑦付息方式较为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