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注册建造师 > 考试动态 >

深圳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证书(含增考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发放通知

2011-05-27 
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
 编辑推荐:

注册建造师将实行的级别和专业
注册建造师如何担任项目经理
江西省二级建造工程师注册实施办法

 

  2010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定于2011年4月19日至4月29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2011年4月19日至4月29日(期间周六、日休息)。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院审核发证窗口12号窗。

  发放办法:

  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窗口领取证书(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深圳市考试院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