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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质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历史任务,决定了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毛泽东指出,既然中国还是一个封建经济占明显优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现阶段的革命是为了终结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既然中国革命的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势力,革命的任务是为了推翻这两个主要敌人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既然这个革命还有资产阶级参加,它还曾领导过这个革命;既然这个革命的经济政策不是一般地废除私有财产,而是一般地保护私有财产,具体地说就是要把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并保护之,所以,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就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但是,中国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而是新的民主主义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与旧民主主义革命相比有其新的内容和特点,集中表现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处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时代,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革命的领导力量是中国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而不是资本主义。
(2)前途
① 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
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改变这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中国革命之所以要分“两步走”,主要是由中国社会性质与革命的特点所决定的。
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部结果: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其中社会主义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中国革命将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而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
② 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与联系
A。两者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阶段,只有完成前一个革命任务,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革命。
B. 两者又是紧密衔接的两个阶段。中国革命将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而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
C. 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只有认清两者的区别,同时认清两者的联系,才能正确地领导中国革命。
③ 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关系问题上的错误倾向。
在中国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党内曾经产生过“两次革命论”与“一次革命论”两种错误倾向。前者割裂了两个革命之间的衔接,中间横插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就会犯右倾错误;后者搞所谓“无间断”的革命,混淆两个革命的界限,就会犯“左”的错误。
2. 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
(1)从民族资产阶级自身来看,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特点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没有勇气和能力去领导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不能为资产阶级共和国扫清障碍。由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地位极为薄弱,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是带两重性的阶级: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参加反帝国主义和反官僚军阀政府的革命,成为革命的一种力量,成为无产阶级的同盟军,表现出一定的革命性;另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不能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口号和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不能充分发动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参加革命,不能建立起一个坚强的革命政党,将革命进行到底。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2)从当时中国所处的时代条件来看,帝国主义列强不可能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中国独立,反对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就是中国的近代史。
(3)从中国的革命形势来看,国民党当局不允许任何阻止其一党专政的力量存在。抗日战争胜利后,某些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物曾经鼓吹“中间路线”,他们所提倡的是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他们所主张的实质上是旧民主主义的道路。但是,中国在抗战胜利后面临的是两种命运、两个前途的尖锐斗争。客观形势决定了人们没有走中间路线的余地。国民党当局不仅极度仇视中国共产党,而且对民主党派、民主人士也充满敌意,不断以暴力对他们施行迫害,使第三条道路的幻想归于破灭。
3. 新民主主义民主的政治纲领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是: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既不同于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又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相区别。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
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帝反封建的人们在内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家政权性质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与新民主主义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总之,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是新民主主义政治。
4. 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且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充当革命的领导者,也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的地位。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属于新民主主义政权性质。首先,当时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消灭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和镇压地主阶级的反抗,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其次,由于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点所决定,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最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实行的政策符合工人农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在全国范围的建立,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也是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保证。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基本建立的同时,我国的政治领域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已成为无产阶级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