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职改办〔2007〕30号
各区人事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7〕43号)精神,经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商,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8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2:00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一律不得携带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考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以上学校应届毕业生亦可报考。
(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三)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受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时间与办法
2008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所有考生须在2008年元月4日—13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小于20kb),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然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
2008年元月11日—15日(周末不休),市职改办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市人事局右侧)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60元/人•科。
2008年6月15日—21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指定用书、考前培训等事宜请与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
五、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whptc.org
武汉人事人才网 网址: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职称专栏”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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