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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虽说“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家的狗窝”,可一旦有了自己的窝,谁会愿意把它打扮成一个狗窝呢?窝舒不舒适,全看家装效果如何。前几日,家住长沙芙蓉区的甘女士拨通了夏站长维权热线,“我不过就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自己受损失的那一部分,他们竟然说我是敲诈勒索,这真是贼喊捉贼!”甘女士显得很气愤,而让她烦恼头疼的正是家装给自己惹来的麻烦。
情景回放:送货单与底单颇有出入
今年4月中旬,甘女士来到位于汽车东站附近的大汉建材城。在市场转悠不久,甘女士就看上了一家店,“当时就是看中了他们打着‘某某木业’的招牌”,相信广告宣传和名牌效应的甘女士一口气在这家店购置了价值12000元的材料。将送货、运输方面的事情谈妥之后,甘女士开始在心里筹划着自己的装修大计。
销售商很快将甘女士选购的商品送上门来,于是甘女士开始张罗起装修来,可是工程开始不几日,她就觉得不对劲了,拿出当时在店里开的底单和自己收货的清单一对比,妈呀,数据上竟然出现了不小的出入。甘女士找商家要说法,却迟迟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现场交涉:两张单据4000元悬殊
接到了甘女士的求助电话之后,夏站长决定和她一起到店里去看看。面对甘女士摆放在桌上相差近4000元的两张清单,店老板给出的理由显得很牵强,“数据上的出入是为了在利润空间中寻求一个平衡点,譬如说,有些商品以亏本价卖给她(甘女士)了,那么这一部分的损失就必须要转嫁到其他的商品中去”,同时,他还在不经意间提到了“回扣”的问题。显然,这样的理由没有任何说服力。
最后,在夏站长和张公岭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甘女士一共挽回经济损失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