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吴玲青等6位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9]3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李开华等5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林清福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公布。
吴玲青等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林清福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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