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陈鹤辉等44位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9]3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鹤辉等36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韩勇等5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郑燮廷等3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3)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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