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宁市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南职办[2009]32号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1 号)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9]140号)精神,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4月17日至18日进行。考试科目如下:
4月17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 工程咨询概论
下午1:00—3: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4:30—7:0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2:00—5: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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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获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一)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国家提供);
(二)获原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四)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以上“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是指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三、成绩管理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