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5]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7日、28日举行。具体安排
5月27日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8日 09:00-11:00 地籍调查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2]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对于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可以连续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及证件。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三)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1月5日-7日;
2、报名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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