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四科)的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务。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一年。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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