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函〔2007〕31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8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
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14:00-17: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规定条件人员(详见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1月10日至23日(节假日可报名)。考生需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www.hljrstbb.gov.cn),进入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提交《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正确选择考区(哈尔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提供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1月18日至1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址: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3、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除需携带网上报名所打印的报名表及1张1寸照片(近期、免冠)外,还须携带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一科考试费40元。
三、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及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要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计算器。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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