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自来水厂水处理是将地表水源或地下水源的水质,处理成为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的过程,因此水处理工艺将随原水水质和用水水质要求而定。本章主要介绍城市自来水厂水处理工艺的基本原理及运行管理的相关知识。
1 原水水质及饮用水水质标准
1.1原水中的杂质
任何水源的水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各种各样的杂质。这些杂质主要有两种一是自然过程,例如,地层矿物质在水中的溶解,水中微生物的繁殖及其死亡残骸,水流对地表及河床冲刷所带入的泥沙和腐殖质等。二是人为因素,RlJn-业废水、农业污水及生活污水的污染。这些杂质按颗粒尺寸的大小分成悬浮物、胶体物和溶解物3类。
悬浮物,尺寸较大(粒径大于1um),主要是泥砂颗粒、矿物质废渣和体积大而密度小的有机物,它们易在水中下沉或上浮。
胶体颗粒,尺寸较小(粒径lnm—ltm),多数为粘土微粒、高分子物质和细菌及病毒等,它们在水中长期静置而较难下沉。
胶体和微小悬浮物颗粒会使水产生浑浊现象,其中有机物还会造成水的色、嗅、昧,细菌、病毒及原生动物等病原体则会通过水传播疾病。因此,饮用水处理的主要目的就是去除这些悬浮物和胶体颗粒。
溶解物质(粒径小于lnm)包括无机溶解物和有机溶解物两类,它们与水构成均相体系,外观透明,是特种水处理的对象。但由于水源受到了各种污废水的污染,溶解的有机物已成为目前水处理专家们的重点研究和力图去除的对象之一。
1.2饮用水的水质标准
现代的饮用水水质要同时满足卫生和美感两个要求,即水质不仅要有益或无损于人的健康,还要在饮用时感到晶莹可口。
每个国家的饮用水水质标准都是结合本国具体条件制定的,而且随着水质检测技术和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地修订。我国卫生部1984年颁布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标共35项,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表中所规定的限量。《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了16年终于到2001年6月完成修订,并改名为GB5749‘2001《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附录),共有34项常规检验项目和6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为改进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提供了有力保证,为与国际接轨创造了条件。
1.3水处理的工艺方法概述
城市自来水厂水处理的任务是通过必要的处理方法去除水中杂质,使之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故处理方法应根据水源水质确定。此处仅列出几种主要的处理方法。
1.3.1 常规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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