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39号),现将我市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
一、报名办法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交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9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6月19日下午17时止。逾时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照片大小小于30K)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交费确认时间、地点
报名交费确认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2.报名交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0月24日 | 上午 | 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下午 | 14:00—16: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10月25日 | 上午 | 9:00—11:30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下午 | 14:00—17:00 | 城市规划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城市规划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在专用答题卡按题号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客观题每科60元,主观题每科120元。
3.
4.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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