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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二级建造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

2010-08-17 
读书人建筑频道reader8.com/exam/jianzhu关于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0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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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8]60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根据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指导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

  一、指导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6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各科目均为120分 62分 
水利水电工程 62分 
市政公用工程 62分 
建筑工程 62分 
矿业工程 62分 
机电工程 62分 

  二、各地按照上述指导合格标准对各科目及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于2008年10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将合格人员名单和有关数据于2008年11月15日前报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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