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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强化讲义第九章: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2010-04-25 
第九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sect1.行政程序概述 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时间、步骤。基本原则:当事人参与原则。 &sect2.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 ...
第九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1.行政程序概述 行政程序: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时间、步骤。基本原则:当事人参与原则。 §2.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1.听证制度①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举行听证会。②抽象行政行为:起草行政法规、规章时可以举行听证会。2.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向相对人公开政府的信息材料。3.行政调查制度:行政机关获取相对人的信息材料。4.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和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5.行政案卷制度:行政案卷是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调查或者听证记录等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为根据。①封闭性、排他性。②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3.政府信息公开 1.概念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2.公开的范围①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②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3.公开的方式与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4.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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