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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专刊

2009-12-18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 ...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的音乐(舞蹈)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乐器工艺等方面的专门及复合型人才。

 

教学单位

专业方向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就读

地点

音乐学系

音乐学(含音乐理论、评论、编辑、管理与传播等)

音乐学

五年

8000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校本部

作曲系

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五年

14000

影视音乐创作专业、电子音乐、视唱练耳、歌词创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年

14000

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声乐系

美声演唱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胡明健

声乐专家组

民声系

民族声乐演唱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钢琴系

钢琴演奏、手风琴(巴扬)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电子琴系

电子管风琴(暨双排键电子琴)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管弦系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圆号、小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古典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民乐系

竹笛、笙、唢呐、二胡、板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古琴、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管子、箜篌、民族打击乐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音乐学

四年

14000

乐器工艺系

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提琴制作工艺与演奏、箜篌调修工艺与演奏

音乐学

四年

14000

流行音乐系

流行音乐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四年

14000

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萨克斯、电吉它、电贝司、打击乐、手风琴)演奏、爵士乐(钢琴与合成器、小号、长号、弦贝司)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14000

国际音乐

教育中心

美声(歌剧)演唱、钢琴演奏

音乐表演

四年

26000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舞蹈教育

舞蹈学

四年

14000

(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

舞蹈学院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四年

14000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全额交纳该学年学费。

考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重大专业比赛获得相应等级(名次)者,经院招生委员会审定,可酌情减免学费(相关事宜详见《沈阳音乐学院于本科生减免学费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含专业主干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综合实践等)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占学生比例数约为40%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特困学生设有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本院设有包括全额奖学金在内的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困难补助和贷学金。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

2.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年龄: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有关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4.演唱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米以上(含1.60米),男1.70米以上(含1.70米);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米以上(含1.55米),男1.65米以上(含1.65米)。有特殊才能并考试成绩优良者,由我院有关专家两人以上推荐,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并具备所学专业身体基本条件。

6.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兼报有关专业方向需再增加二张(辽宁省考生除外)。

3.各省招考办下发的《2010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4.兼报: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考生可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如有两个专业方向同时初试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专业。

5.本院报名不受理函报及网上报名。

6.考生所交材料及专业考试费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退。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及辽宁省的考生必须在沈阳考场考试,其他省区的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在我院开设考点的任意考场考试,但均不得重复参加考试。

1.校本部、舞蹈学院报名日期、地点(工作时间为9:00-16:00)

报名日期:2009年12月26日-30日受理全国各地考生报名,2010年3月5日受理外省考生补报名。

报名地点:沈阳音乐学院音乐厅

2.校本部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2010年3月7日、8日初试,3月9日、10日复试,3月11日基础课考试;招考所有专业方向。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

3.舞蹈学院考试日期、地点考试日期:2010年3月7日、8日初试,3月9日、10日复试;招考所有专业方向。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

注:具体考试时间,以当日公布为准。

具体考点设立,报名、考试时间、地点最终以学院网站(www.sycm.

com.cn)公布信息为准,请随时登录查询。考试当天公布专业考试及基础课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7日

考试时间:2010年1月28日、29日报名、考试地点: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招考专业:音乐教育、管弦乐器演奏各专业方向;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报名时间:2010年1月29日、30日

考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2月1日报名、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招考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歌词创作、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各专业方向;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报名时间:2010年2月1日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日、3日 报名、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招考专业:民族声乐演唱、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26日

报名地点:济南市招生办指定报名地点(请随时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2010年2月26日、27日

考试地点:请在报名时查询招考专业: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民族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2日

考试时间:2010年3月2日、3日 报名、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招考专业:声乐演唱、电子管风琴演奏、民族乐器演奏、音乐教育、国际音乐教育中心各专业方向。

注:外省考场考生考试时,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初试:准予报名的考生均应参加专业初试。

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准予参加专业复试。

专业初、复试内容详见本专刊。

 

 

 

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户口所在地省(直辖市)高招办,按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和沈阳音乐学院附属大连中等音乐舞蹈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校本部、舞蹈学院的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中与中专所学为同一专业方向者可免于专业初试,但只限一个专业方向。

1.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录取: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顺序,根据计划名额,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音乐学(五年制)专业、歌词创作及乐器工艺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30%的比例优先录取;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合格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省属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者,按该专业招生计划数10%的比例优先录取。

3.对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在180分(含180分)以上者,经院招生委员会核准,可降文化课成绩一个分数段录取。

4.其他照顾及优先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5.英语成绩:我院对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做如下要求:

(1)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60分;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55分;报考其他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应不低于45分。

(2)报考舞蹈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根据考生当年情况划定英语分数线,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3)各专业如因英语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英语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6.报考乐器工艺系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数学成绩应不低于30分,如因数学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数学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7.报考作曲系歌词创作专业方向的考生语文成绩应不低于90分,如因语文成绩而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将以5分为一段顺降语文分,并按专业成绩另行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8.报考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文理兼招。

注:校本部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和琴房;舞蹈学院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处理,我院对其不存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注册资格。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自愿。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1-2篇音乐学方面的论文,要求共3000字左右(每篇论文需复印五份)。

初试:1.音乐学基本常识(包括著名中外音乐家、音乐作品及民族音乐的基本常识);2.面试:①简述所提交论文的主要内容 ②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复试:1.命题作文(不少于1000字);2.名曲听辨(笔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部钢琴作品乐谱。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

2.歌曲与旋律写作: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或以上)②视奏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为指定的视频画面(30秒左右)制作出符合画面情景的配乐,要求:⑴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及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应用标准GM格式音源应不少于5种音色⑵包含原始工程文件;2.综合测试:①乐器演奏(包括钢琴、西洋、民族、电声及打击乐器等可任选其一)练习曲或乐曲任选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简单视奏③作品答辩(针对复试中视频画面的配乐进行讲解与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首以音序器创作的MIDI作品的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响(作品使用的音序器种类不限)。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①MIDI基本常识笔试②根据指定主题或动机在计算机上创作出一首完整的MIDI作品,要求:⑴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或及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以及标准GM格式音源,⑵需要包含原始工程文件;2.综合测试:①乐器演奏(包括钢琴、西洋、民族、电声及打击乐器等可任选其一)练习曲或乐曲任选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简单视奏 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3.专业笔试:听觉分析及听写内容①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②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D7、SII7、DVII7及DD7、DDVII7原、转位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③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④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⑤节奏:2/4、 3/4、 4/4、 6/8拍。

复试:专业面试:1.单声部视唱: 1-2首(视谱即唱);2.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弹唱:1首(给少量时间准备),要求:以上内容均要求固定唱名法;3.钢琴演奏:①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或以上)②乐曲一首③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巴赫二部、三部创意曲程度);4.视唱练耳相关知识问答;5.基本乐理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歌词写作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诗歌或歌词两首。

初试:1.命题写作诗歌或歌词一首;2.音乐常识(笔试)。

复试:1.命题创作中国古典格律诗词一首;2.综合面试:①演唱歌曲或演奏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专业知识问答。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录音。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 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或以上)②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③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3.专业素质测试:①听音、节奏测试②视唱③钢琴视奏;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印刷版(即不能为手抄谱)初试考试曲目的合唱作品乐谱一式三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合唱曲两首

复试:1.钢琴演奏:①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或以上)②乐曲一首③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巴赫二部创意曲程度)注:可加试其它乐器(乐器自备);2.专业素质测试:①音程、和弦(包含所有七和弦及转位)②四部和声听辨③单旋律视唱及多声部视(弹)唱④多声部节奏测试;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部钢琴作品乐谱。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2.歌曲与旋律写作: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3.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4.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或以上)②视奏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3.综合面试:①乐器演奏(包括钢琴、西洋、民族、电声、打击乐器等)练习曲或乐曲任选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简单视奏 ③专业常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首以音序器创作的MIDI作品的原始工程文件和CD音响(作品使用的音序器种类不限)。

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3.综合面试:①乐器演奏(包括钢琴、西洋、民族、电声及打击乐器等可任选其一)练习曲或乐曲任选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简单视奏 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歌词写作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诗歌或歌词两首。

1.命题写作诗歌或歌词一首;2.音乐常识(笔试);3.中国古典格律诗词一首;4.综合面试:①演唱歌曲或演奏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②专业知识问答。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为测试听觉而加试听音等(如演唱已能表明考生的水平,则免予加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5.专业检喉。

1.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至少有一首音域不少于十三度;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①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②为测试识谱、听音能力,加试视唱、模唱(准确的记忆;模唱戏曲、说唱、民歌的短句等)③为测定考生的语言习惯加试朗读(歌剧、话剧台词、诗歌等)④为了解考生形体的韵律感而加试舞蹈片断(古典、民间、现代舞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4.专业检喉。

1.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至少有一首音域不少于十三度;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音阶练习、视唱听音、朗诵、舞蹈等;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Op.10 No.3 No.6 Op.25 No.7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一首(或技术性乐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3.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乐曲一首;2.不同于初试曲目的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2.中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乐曲各一首(不同于初试曲目);2.即兴演奏能力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2.中型乐曲一首;3.复调乐曲(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乐曲各一首;4.即兴演奏能力测试;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琶音(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乐曲一首。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小鼓技术:各种力度变化的滚奏、连音奏法;3.小鼓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2.视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1.音阶、琶音(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4.视奏测试;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4.视奏测试;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小鼓技术:各种力度变化的滚奏、连音奏法;3.小鼓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均不用伴奏)

 

 

 

初试: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2.视奏(用五线谱);3.凡能用其他乐器完整演奏独奏曲者,将根据演奏程度适当予以加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1.演奏练习曲一首和乐曲两首;2.视奏(用五线谱);3.凡能用其他乐器完整演奏独奏曲者,将根据演奏程度适当予以加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均不用伴奏)

初试:1.面试:①测身高②朗读:内容由主考主任临时指定;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3.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中等程度以上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只限声乐、民族声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不自带伴奏);2.钢琴演奏:自选相当于车尔尼299中等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5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乐器演奏: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钢琴演奏乐曲一首;提琴制作工艺与演奏:乐曲一首(提琴演奏或其他乐器演奏均可);箜篌调修工艺与演奏:乐曲一首(箜篌或其他乐器演奏均可);2.各专业方向考生凡能掌握第二种乐器演奏,并具备一定程度者适当予以加分。

复试:钢琴调修工艺与演奏:1.钢琴专业听音测试;2.手工素质能力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箜篌调修工艺与演奏、提琴制作工艺与演奏:1.手工素质能力测试;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报考要求:报考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及一部器乐作品乐谱。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与基本常识:①为指定歌词谱曲②基本常识(流行与爵士乐队乐器法等)③歌曲分析(调式、主题发展手法、旋律线特征等)。

复试:1.器乐写作与乐曲分析:(指定以下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考试)①将指定音乐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或为指定歌曲配钢琴伴奏②将指定旋律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③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分析(和弦、结构及写作特点);2.综合测试:①练习曲、乐曲各一首(可任选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②视奏 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歌曲2首(自备CD)。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自选歌曲两首(自备CD);2.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①朗诵诗歌或台词片断②舞蹈片断(现代舞或其他,伴奏音乐自备,时间一分钟左右)③测试音域及听觉;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4.专业检喉。

初试:1.两个八度音域范围以内的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各一首(连奏、断奏);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不同于初试的乐曲二首(中等程度以上的奏鸣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其中必须有一首流行风格的乐曲;3.视奏、节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两首音阶,两个八度以上 (不同指法、不同调式与风格);

2.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乐曲两首(自备伴奏,风格不限);2.视奏、节奏测试;3.即兴演奏测试(风格限定为Blues);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两首音阶、琶音(大调、小调、两个八度);2.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乐曲两首(敲击勾打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2.视奏、节奏测试、即兴演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小鼓①滚奏基础②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架子鼓①四肢基础练习②流行音乐节奏乐曲两首(各种流行音乐风格均可)。

复试:1.架子鼓①流行音乐节奏乐曲两首(风格不限,必须自带伴奏或伴奏带)②视奏:节奏测试、即兴能力测试;2.也可增加其他打击乐演奏作为参考;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两个八度以上大小调音阶、琶音、和弦;2.练习曲一首(可选择车尔尼740或肖邦以上程度的古典练习曲);3.自选中等程度以上中外乐曲一首(奏鸣曲、协奏曲其中一个乐章)。

复试:1.中型以上不同于初试的流行乐曲一首;2.爵士乐曲一首(可自备伴奏);3.视奏、即兴演奏、节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钢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或740程度以上);2.自选中、外钢琴乐曲一首(中型乐曲)。

复试:1.爵士乐曲一首(雷格泰姆、布鲁斯、布基、比波普、斯威格均可);2.流行乐曲一首(通俗、摇滚、拉丁、融合均可);3.视奏、节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①大、小调各2条(四个升、降号以内)②三、七和弦、琶音各一条;2.练习曲(中级程度以上);3.自选乐曲(5分钟以内)。

复试:1.自选乐曲二首(流行乐、爵士);2.试奏、节奏测试;3.即兴演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音阶、琶音一条(四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连、断奏法两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风格不限);3.乐曲一首:协奏曲(其中一个乐章)或相应程度的乐曲。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乐曲两首(流行乐、爵士乐);2.视奏、节奏测试;3.即兴演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初试:1.两首音阶、琶音(大调、小调、两个八度); 2. 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1.不同于初试的乐曲1-2首(也可选择协奏曲的一个乐章);2.视奏、节奏测试; 3.基本原理、听音笔试。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为测试听觉而加试听音等(如演唱已能表明考生的水平,则免予加试);4.特长展示(器乐演奏、舞蹈等);5.基本乐理、听音笔试;6.专业检喉。

初试:1.面试:测身高;2.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曲目的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如:为确定音域而加试练声音阶;为测试听觉而加试听音等(如演唱已能表明考生的水平,则免予加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5.专业检喉。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Op.10 No.3 No.6 Op.25 No.7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乐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读歌剧、话剧台词一段,作品自选;3.根据演唱情况,由主考主任临时确定加试项目;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1.练习曲一首(莫什科夫斯基以上程度);2.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平均律一首);3.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均可);4.中型乐曲一首(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均可)。

学生入校后,经“中心”两位以上教授推荐、“中心”研究决定,确定为专业优秀学生者,“中心”为每人每年提供奖学金壹万贰仟元。

舞蹈学院专业考试要求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剧目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剧目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初试:1.自选舞蹈小品表演;2.舞蹈基本功测试;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动作)。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6.笔试(舞蹈结构)。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3.自选剧目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剧目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力测试(规定动作);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剧目表演;3.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1.即兴表演(规定音乐);2.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3.视唱(简谱);4.口试(舞蹈编导常识)。

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小品表演;3.教学能力测试(规定动作);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1.音: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2.记谱法:记谱方式、省略记号、反复记号、演奏记号等内容。

3.音程:单、复音程的识别与构成、音程转位等内容。

4.和弦:和弦的构成与识别等内容。

5.调式:大、小调式体系音阶的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级、音程、和弦,五声调式体系音阶的构成与识别,两种调式体系的旋律分析等内容。

6.译谱与移调:简谱译为五线谱或反之,改变调号与音程移调等内容。

7.音值组合:特殊划分方式、为组合划拍号、改正不正确的记谱方式为正确等内容。

8.装饰音与常用音乐术语:常用的装饰音和常用的速度、力度记号等内容。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及复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D7、 SII7、 DVII7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民族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民族调式)。

⑹节奏听写:2/4、 3/4、 4/4、 6/8拍。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D7、 SII7、

DVII7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2/4、 3/4、 4/4、 6/8拍。

⑴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一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一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⑸节奏听写:2/4、 3/4、 4/4拍。

 

 

 

⑴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转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C大调或a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C大调或a小调。

⑸节奏听写:2/4、 3/4、 4/4拍。

本招生专刊具体内容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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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站:乘坐环路、225、502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500米。

沈阳北站:乘坐244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500米。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彩电中心下车,西走500米。

公交线路:环路、117、135、152、169、214、222、225、238、

239、244、265、272、28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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