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能测试范围扩大、标准提高
2010年浙江省“公考”对体能测评政策进行了调整,除了原来要求参加测评的公安和林业系统人民警察之外,报考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的也被纳入了体能测评范围;同时,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在四个项目中每项都必须达到45分才为合格。
“45分在引体向上项目中相当于要做够7个。”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体测范围的扩大和体侧标准的提高,主要是为了能选拔出身体素质合格的人员,这也是考虑到所从事工作的需要。
2、允许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
在201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明确提出,截止到2009年11月28日,凡具有公务员身份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此,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进一步解释,部分公务员与所在单位往往签订的是五年服务期的协议,协议期满后是允许公务员调动的。
3、大学生村官可享受优惠加分
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09]42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将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将实施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一是对全省乡镇(街道)机关计划从选聘到村(社区)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439名;二是在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的基础上实行优惠加分。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对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实行优惠政策。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三年前正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开始,我省目前已有万余名大学生村官,这次招考政策中适当向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了倾斜。
此外,此次全省公务员招考中,省级机关将调整招考模式,采用按职位招考公务员;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公务员的政策作适当调整,其招考范围扩大,报考学历要求提高;政法系统部分职位将提前组织录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