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8 行政处罚的程序和原则
胡某和赵某是邻居, 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 当胡某拉赵某到村民委员会评理时,
赵某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 打死人了。 ”张之闻声赶来劝开, 在赵的要求下把赵某搀扶回家。
之后,赵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之“听到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对
胡某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
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 事隔半月, 胡某所在地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
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 胡某更加不服, 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
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 ?
为什么?
(2)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
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正确。因为派出所无权对胡某拘留3天。
(2) 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因为派出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没
有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公正、公开原则和查明事实、说明理由、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
辩等制度。
(3)不正确。因为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是派出所越权。县公安局又作出对
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既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也构成对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的不
履行。
[考点集成]
行政处罚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 第36条规定: 除本法第33条规定的可以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 行政机关发现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可以进行检查。 第30条规定,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依法应当
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 违法事实不清的,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31条规
定,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及
依据,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32条规定;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
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