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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大纲特点

2009-07-27 
 近日河南、河北等省分别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法系统干警,这是政法系统改革的主要一步,此次招录与以往的招警考试有着许多不同,所以认真解读大纲,了解其中的关键信息,对于应对考试有着直接的作用。就这次河南和河北所发布的信息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招录对象明显扩大。此前的招警主要是面向警校毕业的大专或中专应往届学生,少量是本科非警校学生。而此次的招录对象重点是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尤其是招录退役士兵这是第一次,而且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范围没有明显限制。所以这次的招录将为更多的考生提供良好的机会。

  二、主要面向基层。此次政法系统的干警主要是面向基层,为基层培养具有复合型应用性的人才。这将使选拔出的政法干警在工作之前就确定了固定的工作任务,这也是今后政法工作的重点。这次的干警主要是各地的公安、监狱和法院等,基本上都是县级或县级以下单位,为巩固基层政法战线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专业学习。以往招录公务员或警察,考试完毕直接配到各自单位工作,但是这次的干警经过考试获得定向单位后,直接被派往到专门的高等院校去学习半年至两年不等的再学习,这与年前人们广泛议论的改革公安院校招生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更为集中体现了接受专门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对原先制度缺陷的纠正。四、考试体现差异性。以往招警主要是公共科目和公安基础知识的考试,这次因为招录的层次具有很大的不同,既有硕士研究生也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学生,面对如此差异的对象,使用单一的公共科目考试显然不妥,所以学历不同,所要考试的科目也不同。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除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外,还有《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要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需要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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