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经省公务员招考办会议研究决定对2008年全省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录用后的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录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安类职位调剂
公安类职位调剂授权由各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具体调剂办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公安类专业空缺职位调剂录取办法》施行。全省统一调剂时间定于2009年3月20日,调剂地点由各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示。
二、非公安类职位调剂
非公安类职位调剂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具体调剂办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考试非公安类专业空缺职位调剂录取办法》实施。调剂职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名单及无调剂职位的考生名单见附件,有调剂职位并且已入闱调剂职位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20日上午9: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六楼(贵阳市毓秀路)报到,考生根据空缺职位填写《空缺职位调剂志愿确认表》,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非公安类参加调剂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达,未按时到达指定调剂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公安类调剂人员以各地公告的时间、地点为准。
附件:
(一)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非公安类专业空缺职位公示
(二)2008年统一招考人民警察考试空缺职位调剂入闱人员公示(非公安类)
(三)2008年统一招考人民警察考试无空缺职位人员公示(非公安类)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