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18个学院61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46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38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全校在职教职员工25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60余人,具有副高职称教师650余人。学校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之一,并拥有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铁道部确定的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几十年来,浙江师范大学成人教育依托全日制,以师训为主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办学形式、层次、规模、质量、效益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全国普通高校函授教育评估中被评为“函授教育优良学校”,2006年被评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为方便学员学习,学校已经开发了百余门函授网络课程。从2007年级开始,函授专升本会计学、法学、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专业课全部采用网上教学,其他专业逐步推行网上教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可以缩短面授时间。我校师范类函授专业安排暑期和节假日上课,非师范类原则上安排节假日上课,可减少工学矛盾。2009年学校继续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报考条件:①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②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学校对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承担责任,持假证或任何不符合条件证件入学者自行承担责任。)
招生范围:函授面向全省招生,业余(夜大)分别面向杭州、金华、义乌市招生(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外省户籍考生凭暂住证或工作证等固定居住证明报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全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8月下旬,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站(http://www.zjks.net/),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上旬,考生持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凡未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者,其报名无效。具体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地点由考生所在地招办确定。
2、现场信息确认手续:①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②专升本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
③报考专升本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所隶属的市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职业证明;
④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三、招生专业(见《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专科考试科目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数学考试,但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2、专升本考试科目
各专业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艺术、体育类专业须加试术科,术科加试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
高中起点本、专科及专升本统考科目根据教育部按2007年版《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文化课全国统一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两天。考试地点: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2、术科加试时间:10月10日报到,10月11日考试。考试地点:幼儿艺术教育专业设在杭州市文二路125号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其它专业均设在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
五、学制、文凭、学位
学制均为二年半。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予电子注册。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根据省政府规定:成教毕业生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原系农业户口的,被机关和城镇企事业单位(包括个私企业)录(聘)用后,可实行“农转非”政策。
六、录取工作及其它
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优惠照顾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优惠照顾10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10年春季入学。我校在全省各市(地)设有函授站(教学点),为方便学员入学,我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就近组班教学。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我校将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信息,欢迎考生查询。
联系地址: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21004
信息查询网址:www.zsdcjy.com或http://cjy.zjnu.net.cn/
联系电话:(0579)82282288 82282917(传真) 82282062 8228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