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司法部发布了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确定2009年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据了解,今年司法考试政策和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题型与分值等方面都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实务操作细节上将有一些新的变化:
变化一:今年的考试大纲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
变化二: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
变化三: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进行两次签字确认;
变化四:2008年度未合格人员报考信息,可再次利用。
变化五:现场确认期间,不再进行网上补报名;
变化六:报名人员应提前办理学历证书认(验)证报告。报名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带有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网上无法操作的,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 电话:025-86297115、86297127)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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