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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指导——司法考试天天练

2009-05-04 
法理学、经济法、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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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理学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的分类和法的渊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所有国家的法都可以按照法的效力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B.法学著作中一般将普通法系的判例法与制定法相对应,有时称判例法为习惯法
C.通常认为: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属于公法,而民法和商法属于私法
D.在中国由于有司法解释的存在,所以判例法也是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关于法的分类和法律渊源的中容易混淆的部分。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进行不同的分类。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区别是按照法的效力范围进行的分类,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也会有在特定地区、特定期间或特定事件、特定公民有效的法,所以说任何国家都可以将法律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判例法是普通法系国家重要的法的渊源,普通法系国家奉行遵循先例的原则,这时判例法或习惯法是指通过法院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即“法官造法”。但中国的司法解释并非是有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创制的法律,中国也无遵循先例原则,司法解释实际是制定法,是法官审理案件时遵循的法律。所以B 是对的而D 是错的。

二、经济法

多项选择题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可以用以下哪些方式出资?( )
A.货币
B.实物
C.劳务
D.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

三、国际法

多项选择题

    杜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杜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A.如杜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使馆是否同意
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杜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
D.如甲国表示放弃杜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杜某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杜某本人是否同意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1条:“一、外交代表对接受国之刑事管辖享有豁免。二、外交代表无以证人身份作证之义务。”第32条:“一、外交代表及依第37条享有豁免之人对管辖之豁免得由派遣国抛弃之。二、豁免之抛弃,概须明示。”
    外交人员包括使馆馆长、参赞、武官、秘书和随员。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包括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作证义务豁免:免税免验等。外交人员的管辖豁免只能由其派遣国明示他放弃,外交人员自己没有放弃的权利。因此,本题A、B、C选项的表述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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