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成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指出,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不得将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或留校学习。
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单位对2009年春季入学报到的成人新生,必须在网上与各省级招生部门报送教育部备案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承认其学籍。核对信息不一致的,属学生个人原因导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
对2009年春季报到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认真进行入学资格学历复查。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由学校核实,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并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