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注册建造师 > 考试指导 >

四川省第七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执业信息卡办理有关事项

2008-11-13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6]55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第七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 ...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6]55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第七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第188号),四川省有杨畅等2335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请上述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执业信息卡。

  1、办理时间: 2008年11月4日—2008年11月13日。

  2、提交材料:

  提交《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资料粘贴单》(见附件2)、《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见附件3)各1份。

  (1)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粘贴在规定位置;

  (2)照片应为净色背景、近期免冠1寸彩色纸质证件照片。不能提供生活照、大头贴、花背景、比例失调、分辨率过低的照片。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粘贴一半在规定位置;

  (3)《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资料粘贴单》中的“签发日期”按照“附件3”中的“签发日期”填写。聘用单位应根据签发日期分批填写资料粘贴单,本单位同一签发日期的注册人员应一次性提交材料。

  3、办理费用: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印章费65元/人,由注册中心收取;执业信息卡费35元/人,由信息中心收取。所有费用在递交材料时缴纳。

  4、办理程序:

  (1)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各市(州)、扩权市(县)所辖企业将材料交当地建设局,经建设局审核汇总后统一办理。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的《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资料粘贴单》1份,交四川省建设系统岗位培训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大厅,联系电话:028-85453202、85451756);

  (2)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

  省直批企业和中央在川单位将粘贴有照片、写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卡照片粘贴单》1份,交四川省建设厅信息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808室,联系电话:028-85533312、85579897、85541957);各市(州)、扩权试点县所辖企业将材料交当地建设局,经建设局审核汇总后交省建设厅信息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四日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