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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城市规划师考试《规划原理》综合练习题

2008-10-05 
  二.名词解释:   1.雅典宪章: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在雅典开会,中心议题是城市规 ...

  二.名词解释:

  1.雅典宪章: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在雅典开会,中心议题是城市规划,并制定了一个城市规划大纲,该大纲后来被称为雅典宪章。

  2.城市性质:各城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各城市在城市网络以至更大范围内分工的主要职能。

  3.城市规划:人类为了在城市的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

  4.城市人口:与城市活动有密切联系关系的人口,他们常年居住在城市的范围内,构成该城市的社会主体。

  5.城市绿地:用以栽植树木花草和布置配套设施,基本上由绿色植物所覆盖,并赋以一定功能与用途的场地。

  6.城市用地区划:城市地域因为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使用方式,而需将用地划分成不同的范围或区块,以表达一定的用途、权属、性质或量值等。

  7.城市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功能与用途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

  8.热岛效应:在大中城市由于建筑密集,绿地和水面偏少,生产与生活活动过程中散发出大量热量,出现市区气温比郊外高的现象。

  9.城市空间系统:城市范围内社会生态、及基础设施各大系统的空间投影及空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决定城市集聚效益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决定城市各构成要素关系的合理性和运营的有效性。

  10.三类用地:不适于修建的用地和用地条件极差,必须付以特殊工程技术措施后才能用作建设的用地。

  11.城市景观规划:根据城市的性质规模、现状条件、总体布局,形成城市建设景观布局的基本构思。

  12.居住用地:由几项相关的单一功能用地组合而成的用途地域,一般包括住宅用地、与居住生活相关联的各项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用地。

  13.对外交通用地:指铁路、公路、管理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等的用地。

  14.城市公共中心:居民集中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的地方,是公共设施相对集中而组合有序的地区或地段。

  15.城市总体布局: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工程技术与建筑空间组合的综合反映,通过城市用地组成的不同形态体现出来。

  16.城市开敞空间:是在城市的建筑实体以外存在的开敞空间体,是人与社会、自然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的重要场所。

  17.分质给水系统:取水构筑物从同一水源功不同水源取水,经过不同程度的交公过程,用不同的管理分别将不同水质的水供给不同的用户的系统。

  18.居住小区: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内设有一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

  19.住宅群体空间组合:运用建筑空间构图的规律以及建筑空间构图的手段,将住宅、公共建筑、绿化种植、道路和建筑小品等有机地组成完整统一的建筑群体。

  20.干道网密度:城市道路系统中交通干道在城市用地面积中所占的比例,通常用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面积内平均所具有的干道长度表示。

  21.城市用地选择:根据城市各项设施对用地环境的要求、城市规划布局与用地组织的需要,对用地进行鉴别与选定的活动。

  22.城市设计:对城市形体及三维空间环境的设计,包括使用功能、工程技术及空间环境的艺术处理。

  23.城市更新:将城市中已不适应一体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三.问答题:

  1.“雅典宪章”对城市规划目的的界定。

  雅典宪章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活动的正常进行。宪章认为:(1)居住区要用城市中最好的地段,规定城市中不同地段采用不同的人口密度;(2)有计划地确定工业与居住的关系;(3)新建居住区要多留空地,旧区已坏的建筑物拆除后应辟为绿地,降低旧区的人口密度,在市郊要保留良好的风景地带;(4)应从整个道路系统入手规划交通,街道要进行功能分类,要按照调查统计的交通资料来确定道路的宽度。

  2.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意义)和基本任务。

  城市规划的根本社会作用(意义)是:(1)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2)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其正常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3)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

 任务是:保护和修复人居环境,尤其是城乡空间环境的生态系统,为城乡经济、社会和文化协调、稳定地持续发展服务,保障和创造城市居民安全、健康、舒适的空间环境和鶳的社会环境。

  3.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

  (1)综合性;(2)法制性、政策性;(3)地方性;(4)长期性、经常性;(5)实践性。

  4.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2)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相和谐。

  5.城市用地的属性。

  (1)自然属性:土地具有不可移动性即明确的空间定着性;(2)社会属性:土地必然依附于一定的拥有地权的社会权力;(3)经济属性:城市用地在城市中的特定的环境与地点及土地利用本身经济潜力的差别,会转化为经济效益;(4)法律属性:土地的以上性质经过方法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和支持,会使土地具有法律的性质。

  6.对城市用地自然环境条件分析的内容。

  (1)地质条件,包括:建筑地基、滑坡与崩塌、冲沟、地震、矿藏等;(2)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包括地面水体的面阔、水深、水位、流速、水质、流量等。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含水层厚度、硫化度、硬度及动态等;(3)气候条件:太阳辐射、风象、温度、降水与湿度等;(4)地形条件,宏观上划分的地形类型包括:山地、丘陵、平原。在小地区范围,包括山谷、山坡、冲沟、盆地、谷道、河漫滩、阶地等,与规划相关的地形条件还有:地面高程、各用地部位间的高差、坡度等。

  7.进行用地评定时要注意哪些因素?

  (1)用地评定的内容与深度要根据不同规划阶段的需要相应地拟订;(2) 要注意用地所在区域的环境背景的可能影响;(3) 要因地制宜,按照用地的自然属性,抓住主导环境要素进行分析与评价;(4)不只看各个环境要素单独作用的总和,而是从环境的整体意义考察它们的相互作用及后果。

  8.城市用地的选择的影响因素

  (1)建设现状。指用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状态,如现有村、镇、或其他地上、地下工程设施,对它们的迁移、拆除的可能性、动迁的数量、保留的必要与价值、可利用的潜力以及经济评估等问题。(2)基础设施。用地内以及周边区域的水、电、气、热等供应网络以及道路桥梁等状况,即基础设施环境条件。(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所在国土管理部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该用地的用途规定及调整的可能性。(4)生态环境。用地所在的区域自然环境背景以及用地自身的自然基础和环境质量。(5)文化遗存。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已发掘或待探明的文化遗址、文物古迹及有关部门的保护规划与规定等状况。

  9.工业用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用地的形状和大小。工业用地的外形和面积大小,因生产类别、机械化、自动化、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2)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该厂选用的运输方式、工艺特点和排水坡度相适应;(3)水源要求。工厂应靠近水质、水量均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水源;(4)能源要求。安排工业区必须有可靠的能源;(5)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要求。工业用地不应选在7 级(及以上)的地震区,土壤的强度一般不应小于1.5公斤/平方厘米,地下水位最好低于厂房建筑的基础等;(6)特殊要求:某些工厂对气压、湿度、空气含尘量、防磁、防电磁波等有特殊要求,应在布置时予以满足;(7)工业用地应避开军事用地、水力枢纽、大桥,有用矿物蕴藏区和采空区,文物古迹埋藏区,生态保护与风景旅游区和埋有地下设备的地区。

  10.居住用地组成的内容。

  居住用地因城市的规模、自然条件、居住生活方式以及建筑水平等差别而有不同的组成形态,可以概括为四类:

  (1)住宅用地,指不同类型住宅所占用地,包括住宅基底和宅基周围所必要的用地;(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生活所需要的学校、医疗、商业服务、文娱等设施用地;(3)道路用地,指居住区内各种道路、停车场地的用地;(4)绿地,指居住地区集中设施的公园、游园等用地。

  11.公共设施分布规划的要求。

  (1)公共设施的项目要合理配置;(2)各类公共设施要按照与居民生活的密切程度确定合理的服务半径;(3)公共设施的分布要结合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考虑;(4)根据设施本身的特点及其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布置;(5)公共设施布置要考虑城市景观组织的要求;(6)公共设施的分布要考虑合理的建设顺序;(7)公共设施布置要充分利用城市的原有基础。

  12.城市绿地的功能和作用。

  (1)提高城市自然生态质量;(2)有利于环境保护;(3)提高城市生活质量,调适环境心理;(4)增加城市地景的美学效果;(5)增加城市经济效益;(6)有利于城市防灾。

  13.城市道路系统布置的基本要求。

  (1)在合理的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完整的道路系统;(2) 按交通性质区分不同功能的道路;(3)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工程量;(4)考虑城市环境和城市面貌的要求;(5)满足敷设各种管线及与人防工程相结合的要求。

 14.城市对外交通规划的基本原则。

  (1)按照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运营特点、货流条件与地区条件,综合利用它们的设备,使之共同发展、互相协作、互相补充、各尽其长、各尽其用。合理组织城市对外交通综合运输;(2)为了发挥各种交通设施的效能,在布置时,应在城市总体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它们的技术经济要求;(3)充分照顾城市整体利益,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交通等方面的干扰,为城市的生产与生活创造便利条件;(4)保证城市与交通运输密切配合,有计划按比例共同发展。在布局上使城市与各类交通均具备发展的可能性,互不影响。

  15.山区城市布局的形式及其特点。

  山区城市的地形比较复杂,用地往往被江河、冲沟、丘谷分割,地形高差较大,城市布局受自然地形条件限制,形成分散布局。具体形式及特点主要是:

  (1)组团式布局。城市用地被地形分隔,工业成组布置,每片配置相应的居住区和生活服务设施,片与片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这种布局形式虽然可以为城市创造一定的有利条件,但市政工程设施比较分散,各部分的交通联系不太方便。因此,每个组团不宜太小,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和配置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

  (2)带状布局。沿河岸或谷地方向延伸形成带状布局。这种布局形式的主要特点是平面结构与交通流的方向性较强,但其发展规模不宜过大,城市不宜拉得过长,城市中心宜布置在适中地段或接近几何中心上。

  (3)有机疏散、分片布局。这是特大城市或大城市在山区地形十分复杂的条件下采取的布局形式。这种布局形式使劳动和居住联系密切,减少了城市交通压力和交通消耗的时间,同时可较好地解决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的矛盾,使城市结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16.水源选择要考虑的因素。

  (1)水量必须充沛,能满足城市近期和远期的需求,综合考虑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和分配;(2)水质良好,处理过程可简化,即成本低;(3) 水源地的与城区的距离适当,既防止远距离供水,也便于保护水源地;(4)布局紧凑,地形较好的城市,可适当选择一个或几个水源集中供水。城市地形复杂、布局分散,宜采用多个水源分区供水。

  17.城市管线工程的分类。

  按性质用途,可分为:(1)给水管道,包括工业、生活、消防给水等管道;(2)排水沟管,包括污水管道、雨水管道;(3)电力线,包括高压线路、电车线路等;(4)电信线,包括电话、电报、广播电线、闭路、光纤等;(5)热力管道,包括热力、蒸汽管道;(6)可燃或助燃气管道等。

  按敷设方式,可分为:(1)架空架设;(2)地铺管线;(3)地下埋设,分深埋及浅埋两类。

  18.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

  (1)结合城市用地选择,分析研究并充分利用自然地形;(2)综合解决城市规划用地的各项控制标高问题;(3)使城市道路的纵坡度既能配合地形,又能满足交通上的要求;(4)合理组织城市用地的地面排水;(5)合理、经济地组织城市用地的土方工程,考虑到填方、挖方的平衡;(6)适当考虑配合地形,注意城市环境的立体空间的美观要求。

  19.居住区规划的主要内容。

  (1)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2)确定规模,即确定人口数量和用地大小;(3)拟定居住建筑类型、层数比例、数量 、布置方式;(4)拟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5)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6)拟定公共绿地、体育、休息等室外场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7)拟定有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8)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20.合理、选择住宅类型应考虑的因素。

  (1)国家规定的住宅标准;(2)满足套型和套室比的要求;(3)确定住宅建筑层数和比例;(4)适应当地自然气候条件的特点和居民的生活习惯;(5)有利于节约用地、结合地形;(6)符合城市建筑面貌的要求。

  21.居住区绿地规划的基本要求。

  (1)根据居住区的功能组织和居民对绿地的使用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重点与一般、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形成完整统一的居住区绿地系统,并与城市总的绿地系统相协调;

  (2)尽可能利用劣地、坡地、洼地进行绿化,以节约用地。对建设用地中原有的绿化、水面等自然条件要充分利用。

  (3)应注意美化居住环境的要求;

  (4)以价廉、易管、易长为原则选择花木。

  22.城市广场的类型和广场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按城市广场的功能要求,广场的类型有:

  (1)市民广场;(2)纪念广场和建筑广场;(3)商业广场及市场;(4)生活广场;(5)交通集散广场。

  广场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有:(1)广场的面积与比例尺度;(2)广场的空间组织;(3)广场上建筑物和设施的布置;(4)广场的交通流线组织;(5)广场的地面铺装与绿化;(6)城市中原有广场的利用改造。

  23.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内容。

  (1)城市规划法;(2) 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3)地方城市规划法规;(4) 城市规划行政规章;(5)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6)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7) 城市规划文本。

  24.城市设计的内容和类型。

  城市设计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交通和停车系统、建筑的体量和形式及开敞空间的环境设计。

  土地利用的设计是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细化,安排不同性质的内容,并考虑地形和现状因素。建筑体量和形式取决于建设项目的功能和使用要求。要考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体量、尺度、比例及建筑风格等。

  交通和停车系统的功能性很强,技术复杂,占用城市很大空间,对城市整体形象的影响也很大。

  开敞空间包括广场、公园绿地、运动场、步行街、庭院及建筑文物保护区等。环境设计要适应城市生活方式和市民心理,形成建筑地段和建筑群体的内涵和形式特征。

  城市设计不仅是组织物质空间,而且要创造有吸引力的活动空间环境,特别是要把购物、餐饮、观光游览、休息和娱乐等各种活动结合起来。

  根据设计对象的用地范围和功能特征,城市设计可以分为下列类型:城市总体空间设计;城市开发区设计;城市中心设计;城市广场设计;城市干道和商业街设计;城市居住区设计;城市园林绿地设计;城市地下空间设计;城市旧区保护与更新设计;大学校园及科技研究园设计;博览中心设计;建设项目的细部空间设计。

  四.选择正确答案:

  1.c 2.abcd 3.acde 4.d 5.ade

  6.bce 7.bd 8.abcd 9.abde

  10.abde 11.a 12.abce 13.cde

  14.bcd 15.abcde 16.abcde

  17.abcd 18.d 19.abcd 20.a

  21.abcd 22.cde 23.b 24.c 25.c

  26.d 27.c 28.abcde 29.b 30.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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