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某铝矾土矿(以下简称铝矾土矿)建设投资100万元,矿主李某。该矿建于某年8月,同年9月17日到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名称预留登记。10月26日,李某和该矿所在村委签定了开采合同,规定每年向村委交纳资源流失费2000元。11月22日,李某持村委盖章同意的申请书到镇政府申请办矿,11月28日镇政府同意,报县矿管局。县矿管局在初审责任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市国土资源局于次年3月25日将“采矿许可证”颁发给李某。至事故发生时,钼矾土矿一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建立排水系统。
二、事故经过
铝矾土矿井深42m,东西向为倾斜主巷道,主巷道两侧每隔7~10m分6个中段开采。2002年5月16日22时,矿主李某、技术员王某指挥7名矿工在井下第六中段作业。17日凌晨1时许,矿工刘某等4人打了9个炮眼,并装上炸药,由矿工张某放炮。张某点炮后到第五中段巷道躲炮,矿工邵某在第三中段巷道躲炮,甘某在第一中段巷道躲炮。响完两炮后,从第三中段巷道透出水来,5min后第四中段以下巷道淹没。井下电缆被水冲毁,失去照明。邵某摸黑沿主巷道来到绞车旁,与甘某一起上井,将井下情况告诉技术员王某。王某立即带着矿工下井,发现水已漫到第三中段,井下5名矿工失踪,马上上井报告有关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县安全办、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抢救,花费10万元租用了抢险救灾设备,经过33 h的抢救,于18日15时将5名遇难矿工尸体运到地面。事后,给每名遇难者赔偿5万元,事故调查处理费用l0万元。
1.请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按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出这次事故的类别。
参考答案
透水
2.在事故统计中,这起事故应该统计在(b)中。
a.煤矿事故b.非煤矿山事故c非矿山事故
3.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按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请问如何区分轻伤和重伤? 重伤的最高损失工作日是多少?
参考答案
损失工作日小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为轻伤,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为重伤。重伤的最高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4.请计算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和直接经济损失。
参考答案
损失工作日:30000日;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
案例二: 某日,某煤矿近百人分4个组下井作业:一个组到采煤工作面出煤.两个组掘进切眼,另外一个组去采煤面回风巷回收铁棚子。回收组的几个人8时左右到达工作地点开始进行回收作业,完成任务后往外走时,突然听到巨响,感觉出事了。他们根据冲击波方向判断,是采煤工作面发生了瓦斯爆炸,立即报告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救护队、医院、矿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派救护队进入采煤工作面进行抢救。救护队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先后发现28名遇难人员尸体。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考虑救护队已非常疲劳,且遇难的29人中有28人已找到,因此决定次日上午让救护队员休息半天,下午再继续寻找另一名遇难者。次日中午12时,安排救护队到413工作面寻找另一名遇难者的同时,又安排26人到采煤工作面外采区进风巷清理维修,为寻找另一名遇难人员做准备。当救护队和维修作业人员还未到达作业地点时灾区发生了第二次爆炸,走在前面的21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1.事故调查组成员应该符合哪些条件?具体到这起事故,主要聘请哪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参考答案
调查组成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这起事故主要应该聘请瓦斯、通风、机电等方面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2.这起事故是由两次事故组成的。第一次是在生产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第二次是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两次事故的性质不同。是否应该按两次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主要教训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这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应该按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而不能按两起特大事故进行调在处理。主要教训是救援人员的安全没有得到保障,所以,应在矿井救灾计划中拟定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措施。
3.调查组应该由哪些部门参加?
参考答案
调查组应该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公安、煤炭管理部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