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运输费合同(通用3篇)
委托方(甲方);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合同号wty20__-001
承运方(乙方);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发地目的地数量(吨)运价(吨/元)说明
万方板业(虎山)江苏常州103
万方板业(虎山)江苏张家港
万方板业(虎山江苏无锡108其它江苏各地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滨海县阜东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代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砂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全部砂石,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砂石料由乙方提供,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河砂每立方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
3、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4、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5、甲方邀请乙方担任的砂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拖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责担任。
6、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砂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如甲方自已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7、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 运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建筑砂石料
第二条 碎石方车辆运输到承运方指定施工现场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和砂石料买价),此价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调整运输费用和砂石料买价。
第三条 结算方式:第一个月由承运方垫付材料费和运费;第二个月结束后,托运方在得到业主支付的计量款后,5天内对承运方上月的运费和材料费按50%结算,以此类推结算。
第四条 货物到达地点:其中水井湾至四方井2.6公里、盘家屋基至窝坡山0.87公里、罗子堂至竹林湾1.13公里、龙洋矿山至白果湾2.2公里、黄秧坪至龟榜上3.41公里;香菇基地人行便桥和人行便道。
第五条 货物质量及计量方式: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建设材料的规范质量要求及材料采购方的质量要求;以材料采购方材料员现场计量的数量为准并现场开具材料收货单。
第六条 各方责任
1.托运方的责任:
A.负责提前通知承运方在指定的时间将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运送到施工现场。
B.在承运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托运方负责验货收货的人员应及时验货计量收货并开具收货单。
2、承运方的责任
A.在托运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若因承运方运送到货不及时而使现场停工待料,承运方承担托运方一切损失(托运方补偿给作业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工程进度延误损失等)。
b.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收费、超重超限罚款、城市占道罚款等等)和一切意外伤害损失均有承运方负责。
C.承运方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运输;承运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社会上干扰进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运方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纠纷均有其自行解决承担。
D.承运方若中途不再按托运方要求运输的,托运方有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支付承运方的材料款和运费。
E.承运方须提供砂石料发票和油发票给托运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托运方两份,承运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