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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2015-02-15 
要针对项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有条件的小区要结合环境整治、房屋维修,完善配套设施,提升老小区整体质量,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县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20XX年,是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及强力推进中心村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促进我县经济平衡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为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民生工程,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开工建设新项目,超前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力争在20XX年底实现主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结合中心村建设,兼并发放差别化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多渠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1、20XX年在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在望远工业园区,数量21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供电、供水、供热、有线电视等设备并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调望远工业园区“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自主建设150套公共租赁住房,要求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其主要解决园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实行租金收益、产权共有机制。

  (二)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考评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年底累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537户。

  (四)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报送我县住房保障月、季、年度报表工作。

  三、保障方式

  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加快建设步伐,尽最大力度提前安置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家庭的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差别化租赁补贴为辅。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做好差别化租赁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20XX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重点是“杨和新村三期、四期”、“杨和康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898户住房建设,望远工业园区“陆坊小镇”294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望远工业园区内“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5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杨和新村三、四期、杨和康城2013年度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XX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我县住房现状、近期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及中心村建设状况,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四)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同时,重点做好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补助租金。依法使用中央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工作,建立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完成制度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严格做到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审核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实现动态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强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正常实施。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于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住有所居”的目标,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大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力度,实施老小区整治和易淹小区排水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积极改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廉租住房提标扩面到位。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年内从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从1700多户扩大到4500户,达到应保尽保。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31元、无房户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7元;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年内新建或收购200套、1万平方米小户型廉租住房用于实物配租。

  (二)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落实到位。市区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4万平方米(含货币补贴),中低价位商品房50万平方米。

  (三)老小区和易淹片区整治到位。市区年内对砂轮机厂宿舍区、、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对市区所有易淹小区实施排水设施专项整治,保证今年易淹小区不受淹。

  三、主要措施

  (一)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提标扩面工作

  认真做好2008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提标扩面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年内需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19484万元,主要来源为:市、区政府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和按10%计提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等。

  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其中,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对低保或特困家庭中的无房户和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并根据房源情况采取公开摇号确定轮候顺序;对租住公有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继续采用租金核减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力度

  市区新开工建设1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主要建设区域在城北范公路西侧、城西南路南和城西青年路北204国道改道线以东。提前做好年建设用地的准备工作,年内完成新增2个地块、200亩土地的选址、规划和挂牌工作。

  推行特殊群体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驻部队现役军官、军转干部、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当年计划的5%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积极探索并实行“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模式,年内安排50套,向符合条件但购房资金暂时不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申请“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采取公开摇号确定购买顺序。“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个人出资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自签订“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5年内,申购家庭须一次或分期按原售房价格购买公有产权份额。

  市区年内新开工建设中低价位商品房5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区域在东绕城两侧、工业园和路南、河两侧、城北等地块。

  (三)加快老小区和易淹片区改造步伐

  对列入市政府28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砂轮机厂宿舍区、、小区、实施综合整治,对老城区所有易淹小区实施排水设施专项整治。老小区综合整治和易淹片区排水设施专项整治分别需资金680万元和1800万元,主要来源为政府财政安排和企业自筹。老小区综合整治和易淹片区排水设施专项整治要坚持市、区联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整治。要针对项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有条件的小区要结合环境整治、房屋维修,完善配套设施,提升老小区整体质量,切实改善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四)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确保完成市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市开发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按期实现。今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实施情况,市政府将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目标责任考核,重点督查考核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土地供应、资金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和建设进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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