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选取重点领域,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选取九大重点领域,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同时还对今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渠道建设、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坚持保密审查,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遵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开展实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面向全市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务培训,重点从受理程序、应诉技巧、法律风险等方面开展研讨,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实践经验,梳理答复难点。通过深入讲解和答疑,要求各部门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规律性、差异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抓紧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调查研究,积累典型案例,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科学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深化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夯实新闻发言人队伍基础, 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活动新闻。更新明确了各区县(市)党委、政府以及市级各党委、政府88家部门和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和助理共计228人。全年组织完成了“世界杭商大会”、“中国杭州全球投资峰会”、“文博会”、“运河庙会”等20余场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广为宣传,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由杭州市委、市政府授权的“杭州发布”网络平台正式上线,并以此为龙头,全市各区、县(市)和市级部门共计131个一级子平台和1000余个二级子平台已相继建成并上线运行,形成覆盖全市的“1+100+1000”庞大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平台矩阵。“杭州发布”网络平台粉丝数已突破240万,跻身全国政务微博第一方阵,成为第一时间了解涉杭重大党务、政务、民生信息的窗口,成为传递杭州好声音,凝聚发展正能量的有效平台。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对市直56家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上报的14476项行政职权,最终审核确定42家部门保留行政权力3215项、下放行政权力1012项。重点加强了对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的清理,对部门上报的1399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其他审批权”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保留275项,下放80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专题清理,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市级保留审批权41项,下放审批权85项,部门参加审批不单独列入权力清单的事项9项,取消、不列入和整合的权力事项25项。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以“严管”为手段,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公示曝光力度。在“杭州红盾信息网”公布了一系列典型违法案件,向社会公示企业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及依据。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的违法企业“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药械“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名单。同时,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沟通,稳妥推进案件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两套系统间的公示信息自动抓取工作,并着手起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明确具体操作细则,便于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威慑力。网上设置了“市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栏,公布了市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供市民查询和监督。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开展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财政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推进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二是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2014年10月31日前通过“杭州财税网”完成“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市本级及各区、县(市)公开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同时推进部门将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随同部门预算决算一并公开,并对“三公”经费的具体内容及增减变化原因作细化说明。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杭州市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已在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期间向媒体公开,并通过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对《2013年度杭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对相关单位的财政审计整改情况由市政府集中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书面报告。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公开征地及房屋补偿工作程序,完善阳光征迁网上专栏,实现了征地及房屋补偿有关公告等信息的自动定期更新和征迁项目所在地自动定位。及时公开土地出让供应计划,加大土地出让信息披露力度。年初公开用地供应计划,同步公开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成交结果。建立了“杭城土地推介”微信公众平台,定期发布地块推介信息。着力推进矿业权拍卖挂牌出让阳光工程建设、矿产资源规划阳光工程建设,制定了《杭州市阳光矿政建设实施方案》。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与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应用推进房屋“阳光征收”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做好房屋阳光征收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在继续做好征收法规政策、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以及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向被征收人公布,同时还统一规范了全市房屋征收现场的设置和信息公开内容,细化明确按规定要求公开的资料目录。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市住保房管局门户网站上开辟了“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阳光工程”专栏,及时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完成情况及项目详细信息等进行动态公开。同时,在该网站上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等,公开保障房源的地段、户型、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或销售价格、户型图等信息。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积极落实“舆论监督、纪检监督、司法监督”三种监督制度。选房结束后及时将选房人员、所选的房源坐落等信息进行公示。对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并将退出情况进行公示。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公开,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以“网上商城”货物采购为突破口,从产品入围、供应商准入、价格监管三方面入手,加大采购信息公开透明,放开市场准入,破除行业垄断,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中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于不涉秘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文件一律公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市发改委阳光政务大厅等网络平台上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审批、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审批等事项的信息,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自查报告
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自查报告
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