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泊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乡镇、基地(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检测设备,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乡镇还未建立检测室,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管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监管效果不尽人意。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缺乏专职检测人员。我局检测站只有3人,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缺乏必要的设备。缺乏经费保障。没有专项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步维艰。
今后工作重点及建议: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等用药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畜牧业加大“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渔业以禁用药物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完善养殖档案,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议把监管工作经费、检测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产品检测经费和技能培训经费等列入市财政预算,并保证这些经费每年不低于5%的增长比例,做到经费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不断扩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并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完善认证制度,严格认证程序,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证后监管,加大证后抽检力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四)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