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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是来自政法系**级法学一班的张三,由于本人在上一学年度中,学习认真,工作积极,生活俭朴,成绩良好,基本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故在此郑重地向学院提出申请,望能获得批准。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以供评审老师参考。
思想上,本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党章学习活动,在学生中起到良好的模范作用。由于思想上进,态度认真,表现出色,本人已于上学期被党组织发展为建党对象。
学习上,本人刻苦努力,奋发图强,力争上游。在认真学习好专业文化知识的基础上,本人还积极自修其他课程,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凭着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信念,本人在上一学年度取得了同专业综合测评排名第四的良好成绩。
工作上,作为政法系学生分会学习部部长,本人一直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工作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对待工作,本人秉公办事,作风扎实,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沽名钓誉,同时也能较好地做到关心同学,联系同学,帮助同学,因此得到多数同学的信任和支持。
生活上,本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由于母亲患病,本人和弟弟、妹妹均在上学,家里仅靠父亲外出打杂工维持生活,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但是,人穷志不短,本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也没有任何恶意助学贷款或拖欠学费的行为,诚实守信,力争做一名高素质的大学生。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自己基本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条件,故再次提出自己的申请,望能获得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
二0**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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