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一是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参加升等级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和审批表、证书的填写和发放工作;二是评审初级职称12名,推荐中高职称6名,办理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123个;三是对全县1002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再上新台阶。加强了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特别是异地居住和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协助做好了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调整后的医保核定及经费的落实工作,以及再就业、创业培训的服务工作。积极探索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新机制,完成了省上下达的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内容和标准的建议。
(5)继续开展乡村人才示范行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四批中江县“人才开发示范村”和“优秀乡村人才示范岗”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江委组通〔XX〕32号)要求,我们开展了人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配合县人才办做好推荐、评选准备工作。
(6)“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机制形成。我县现有“村官”522名,“三支一扶”志愿者75名,为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我们一是建立完善了数据库,掌握了基础数据,二是积极落实生活补助和保险待遇;三是努力搭建施展才华平台,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招聘考试。截止6月20日,已有17名被招(录)聘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批准解除聘用合同19人。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川委发〔XX〕25号)和蒋巨峰省长在全省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拟订了《中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现已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前提下,我们克服种种阻力,通过到基层单位调研,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制定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并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目前已进入首次定岗确认阶段,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贯彻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
1.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川人办发〔XX〕169号、川人办发〔XX〕176号、川人办发〔XX〕15号文件规定,审核完成了全县11836名事业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全县437名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增加级别工资工作、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工作。
2.完成了事业单位(除义务教育学校)XX年度津贴补贴的清理核查工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
3.经我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领导小组同意,对全县4732名(其中:在职人员2714名、退休人员2018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和10771名(其中:在职人员6597名,退休人员4174名)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4.做好工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办理了154名机关单位职工调进、调出的工资转移手续。二是审核审批了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三是及时办理了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核定和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四是及时办理了新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核定和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五是完成了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年报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