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 号
省(市、县)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就所患疾病是否属节育手术并发症进行技术鉴定,鉴定情况如下:
一、被鉴定人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单位
三、鉴定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病情概要
五、调查情况
六、检查情况
七、分析意见
八、鉴定结论
九、处理建议
(技术鉴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书填写说明
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书根据需要可一式多份,采用计算机文本模板,篇幅和各项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被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生育子女情况、所在单位或现居住地址,何时、何地、落实何种计划生育手术,手术前检查、手术过程和手术后的情况概要。
三、鉴定的方式:指住院检查、专家讨论等。
四、病情概要:主要是落实计划生育手术后出现不适应症状及异常体征的诊治经过。可使用“根据……提供资料”的描述方式。
五、调查情况:指鉴定机构的调查情况,或市、县(区)、自治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调查提供的调查情况等。
六、检查情况:鉴定时被鉴定人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情况等。
七、分析意见:综合专家的意见,从医学科学原理的角度,依照《女性(男性)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详细分析被鉴定人所患疾病与计划生育手术有否因果关系等。
八、鉴定结论:根据专家的分析意见、被鉴定人所患疾病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或不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应根据国家《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定等级。
九、处理建议:对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从医学角度提出医疗处理的建议。
十、鉴定书落款:正式鉴定书仅盖技术鉴定专用章,鉴定书文稿需由鉴定组长签名后存档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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