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着力做好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政复议、法制培训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现代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对涉及全县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等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逐步推行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职责,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认真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据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落实日常依法行政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内容。加大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坚持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督查通报制度,健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4、抓好制度落实。切实把实施《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总抓手,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依法行政进程,选择实际需要、条件具备、调研成熟的制度施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
5、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全面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为契机,履行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职责,着力做好县政府及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编号工作,定期公布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目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指导和协调。
6、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明确文件审查方式和重点,强化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事后备案,突出对增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的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有效。加强对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强化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职责。
7、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统一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本格式,完善备案文件档案。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目录季报和备案文件目录公布制度,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时准确。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8、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告知、听证等制度。不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编码管理制度,继续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0、做好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运用行政执法电子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建设行政处罚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实行行政处罚业务网上运行,达到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要素数据化、标准化和流程可控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工作质量。
1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网上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2、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坚持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办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各类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13、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研究行政诉讼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领导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
14、积极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继续做好信访和行政复议有机结合工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产生。
五、强化法制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
15、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加大对全县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网络建设,建立与各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机制,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
16、努力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强化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及时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办报送高质量工作信息。
17、推进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工作力量,推动法制机构更好地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18、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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