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继续实施企业成长工程,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改造,做强做大骨干企业,聚集产业集群效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节能减排,强化服务意识和生产要素配置,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推动县工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预期目标:201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8亿元,增长20%;主营业务收入225亿元,增长25%;利税总额16亿元,增长33.3%,入规工业企业10家(新口径数据)。
(二)主导产业目标
1、钨产业55亿元,增长23.5%
2、稀土业55亿元,增长27.9%
3、食品业30亿元,增长50%
4、铜铝业5亿元,增长150%
三、工作思路
坚定不移地把推进新型工业化、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作为跨跃式发展的重要任务,按照“七个突破、四项机制”的要求,抓好工业经济发展。
(一)着力构筑平台,实现工业集聚新突破。2013年,重点加快州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州稀有稀土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鞋业产业基地、新型建材基地、食品产业基地、储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五大平台建设。一是完成五大基地内主路网路基建设,拉开基地构架。二是实施三通一平工程,增添承载能力。完成5000亩园区场地三通一平工程。三是建设部分配套设施,奠定发展基础。重点建设和完善园区污水处理、物流、金融、保险、商贸、餐饮、住宿、休闲、医疗、学校、公交等生活配套设施以及供水、供电、物流和专业市场等生产配套设施。四是实施园区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抓好森林园区、节能园区、清洁生产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新增园区绿化率面积亩,能耗下降%。五是统筹城乡平台,促进城互动。重点完善江口、吉埠、攸镇等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承接平台建设。
(二)抓好项目建设,实现发展后劲新突破。按照“跟踪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标”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实行县领导和部门联系挂点重大项目制度,进行重点跟踪调度,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协助争取项目贷款贴息和补助资金等优惠政策。2013年实施30个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强化支撑,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重点抓好10个建成投产项目、10个在建设项目、10个开工建设项目(详见附表)。
(三)强化运行调度,实现经济总量新突破。建立调度机制,坚持“每月调度、季度通报”,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网络系统,实现对工业经济运行实时数据的采集、分析、预测和预警。实施扶优扶强举措,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利税过千万的企业实行县领导挂点调度、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制,对5年内主营业务收入有望冲刺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实行重点帮扶,努力做大航母型企业。对列入全市百户重点的企业实施重点调度,着重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供电、产业配套和企业高管人才缺失等问题。同时加大培育成长型企业,确保全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5户以上,新增利税过千万元企业3户以上。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积极促成银企合作,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四是支持企业上市,重点跟踪好世瑞新材料股改上市,协调帮扶腾远钴业、红金稀土等企业开展上市工作。五是抓好小企业培育及规模企业上规入户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上规入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以上。强化运行调度,做大做强现有骨干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整体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总量。
(四)抓好节能减排,实现低碳经济新突破。首先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或设备,充分利用国家、省、市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扶持政策,围绕节能技术改造、量能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组织申报上级预算内专项补助和财政奖励节能项目,争取资金支持。控制“两高”(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杜绝不合理能耗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大力开展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工业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强与企业协作,不断完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继续将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纳入节能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同时扩大重点耗能企业监控范围,确保全年能耗指标达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
(五)抓好信息化建设,实现“两化”融合新突破。以建设网络化、无纸化及移动办公系统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网上办公,完成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并延伸到乡镇。全面推动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网上应用,实现与省、市对接,并延伸到乡镇,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加强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审核制度,防止错误信息及不合适宜的信息上传到政府网站。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快“两化”融合。确定30户规模以上企业作为企业信息化企业,推广先进的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企业BI(商业智能)、ERP(企业资源计划)、OA(办公自动化)、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应用,引导企业加大对信息化的投入,在产品研发、生产设备、组织管理、过程控制和产品销售中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增加产品的科级含量,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对各安全监管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网络视频监控,对高污染企业实行排污监控。支持和扶持电子信息企业发展,积极做好信息化项目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信息企业积极做好“双软”(软件开发、软件生产)资质申报工作。开展“数字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基础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的覆盖。
(六)创新思路,实现招商工作新突破。着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成长型项目,力争引进超5000万元项目15个以上,其中超亿元大项目3个以上,引进县外资金20亿元以上。强化招商队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用优秀人才充实招商队伍,加大队伍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招商能力。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推进专业招商,加强项目招商,扩大中介招商,注重以商招商,探索网络招商,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成功率。突出招商重点,主要瞄准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区;围绕钨、稀土、铜、铝、食品加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想方设法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龙头企业、央企财团以及上市公司。讲究招商效益,重点引进环境污染小、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等优质项目。
(七)创优环境,实现争资争项新突破。县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民营企业局等部门,列出争基地、争牌子、争项目、争资金清单,包装好一批项目,加大“跑部进厅”的力度,充分利用我县列入首批稀土矿国家规划矿区、州铜铝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的优势,千方百计向上争基地、争牌子、争项目、争资金,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抓好企业上市和品牌培育。积极扶持世瑞集团上市。全力打造我县有色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有计划地培育和支持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争创名优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创精品名牌,在政策、资金、技术、电力、运输、商标注册、品牌保护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全县省级名牌产业企业,争创国家级名牌产品、国家驰名商标和省级驰名商标。
(八)推进四项机制,落实发展成效
1、项目推进机制。
落实“五个一”服务办法。做到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部门、一套政策、一套服务措施,在人才、资金、用地、供水供电、信贷、科技等方面为龙头型、旗舰型、高新技术型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在建项目,落实专门班子,帮助解决项目洽谈、手续办理、要素供给、矛盾协调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现场观摩会和进度督查会,形成分工领导挂帅,具体班子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的有效推进机制,确保不因服务不周而延迟进度,不因落实不力而影响竣工。
2、要素保障机制。
破解好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用工等难题,确保项目快速推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破解好土地难题。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土地报批工作。对于已进入省重点调度“笼子”的项目,加强跟踪;对于待报批的项目,按时限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出具相关证明,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好、协调好,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支持。同时,把好项目入园评审关,注意节约集约供地,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立分级约谈清退机制;对于建设工期较长的项目,分期分批供地。破解好征地拆迁安置难题。全力支持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相关乡镇保证征地拆迁力量,按照整体规划、区域推进的要求,有所侧重,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缓解项目资金压力。破解好资金难题。调度好资金,优先保证项目征地拆迁安置需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强化行政措施、经济措施和服务措施,为企业缓解用工压力。
3、政策保障机制
(1)财政政策:每年安排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上,逐年递增10%,用于鼓励企业技改、增资扩能、科技创新等。组建开发区投融担保中心,由县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和社会资金7000万元以上组成1亿元以上的担保资金,为园区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提高“银园保”项目风险金,每年递增200万元以上,到2016年达到1500万元以上,以扩大融资规模。对完成改制并已进入挂牌或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资助;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给予300万元资助。
(2)税收政策:税费减免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县发[2008]18号)实行减免。
(3)科技创新政策
经国家、省、市批准认定的科技项目除可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设立专项基金奖励资助。
一是技术专利项目的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独立外观设计专利,给予5万元以上奖励。
二是荣获品牌项目的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的项目,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三是科技进步(成果)奖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一、二、三等奖,省级科技进步(成果)一、二、三等奖,市级科技进步(成果)一、二、三等奖,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四是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荣誉称号的奖励。被授予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荣誉称号的,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五是项目获得科技(创新、技改)部门计划立项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技改)项目立项并有资金资助的,给予10万、8万元、6万元的配套资助。
六是设立企业科技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省、市审核设立的科技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分别给予30万、15万元、5万元配套资助。
(4)人才政策
一是企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建立人事档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晋升指标的限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
二是鼓励硕士以上人才进入开发区企业发展、创业。凡引进硕士以上人才工作满1年以上,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工作满3年以上,企业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硕士以上人才在开发区创业,且企业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是对纳税贡献大、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认的优秀企业家,优先推荐作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候选人。
四是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企业应优先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县政府对引进人才实行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每人每年3600元;学士学位本科生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2400元,补贴期限为三年。
建设人才园,对高层次人才以成本价提供商品房。引进人才在本县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凭房产证由县政府给予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每人6万元;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每人3万元;学士学位本科生或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1.5万元,分三年兑现。
五是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户口可随调随迁。引进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的配偶工作,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对应安置,其他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其学历、专业和原工作单位性质,帮助推荐安排相应工作。
六是建立企业高层次人才疗休养、体检、慰问制度。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及年终慰问,每两年组织安排一次休养考察活动,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4、责任考核机制
完善《县工业经济工作考评办法》,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将工业工作考核办法、市级指标考核办法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有机结合,有效保证全县年度各项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是把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使用相结合。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推进各项工作和考核干部业绩的总抓手,发现、培养、选拔年轻、优秀、实干、能干的干部,形成用实绩衡量干部、凭实绩使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三是把目标责任考核与跟踪督查整改相结合。每季度对各单位落实指标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以督查函和通报的形式,予以监督,力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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