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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实,近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已经掀起了一股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创先争优”成为近期基层关注的话题。那么,到底什么是“创先争优”“创先争优”争创的到底又是什么?我想我们有必要来探讨一下。
有的人说了,“创先争优”就是创先进、争优秀,表面上看来的确也是这样,但是,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者来说,对于“创先争优”的理解应该更加深刻一点。笔者以为,其实,“创先争优”的重点并不在这个“先”和“优”上,而应该是在“争创”的过程,也就是说,“创先争优”的价值并不应该仅仅集中体现于最后 “争创”出来的“先进”和“优秀”的结果上面。总的来说,“创先争优”是一种激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建设者们继续奋勇向前的方法和动力,是对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建设者们的一种鼓励。因此,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建设者们来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各项荣誉称号既是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自身过去一段时间工作成绩的肯定,更是对继续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的鞭策。
从理论上来看,“创先争优”作为一种调动劳动者积极面的有效手段,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创先争优”能够充分调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的“精气神”,从某种角度说,“创先争优”争创的就是一种工作中所表现的精神,整个过程中体现的就是一个领域、一个群体的工作激情和干劲。“创先争优”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面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出来,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人的主观能动性集中展现于人如何想事情、人如何干事情以及人在想问题、办事情时所需要具备的精神力量三个方面。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就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相关理论。
事实上也是这样,如果人在干事情的时候没有激情,那么显然就会缺乏自信,工作也是不可能干好的。因此,我们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激情的培养,也只有把自身的各项具体工作切实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总要组成部分,才能不断增强自身在日常工作中的干劲,把那种对自身事业的热爱真正从内心激发出来,从而推动自身工作的实质性进步和发展,才能真正把自身实际工作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挂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