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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三样加在一起统称三公消费,去年,全国人大办公厅王锡锌在央视节目中透露,仅,我国三公消费一年的开支居然达到了9000亿,数额之大超乎出各界的意料之外,从而引发社会各界强烈不满。
刚刚闭幕的两会中代表们的提案议案也不少涉及了人们关注的“三公消费”,温总理在在政府关注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治理“三公消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截至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中央部委没有公开“三公”消费。从已公开的部门来看,审计署的数据最详细,其他部门则比较简单,而且,一些部门的“三公”消费不降反升。
让“三公”支出透明化,是预算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后,舆论就一直关注该方面的进展情况。在实践中,由于长期把政府预算看作国家的机密,只有少数领导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接触到这些数据,大众根本无权知晓,“三公”消费的公开也就千呼万唤出不来。
其实,看一个政府是否乱花钱,“三公”消费是最好的镜照。从当前公布的部门来看,“三公”消费很多与政府的履职并没有多少关系,纯粹用于政府部门自身的“非生产性”消费,用于工作人员的个人福利。或许正鉴于此,更多的中央部委到现在迟迟未能公布“三公”支出。这对政府的公信力和中央的权威是一大损失。因此,如何确保“三公”经费的亮相不“卡壳”,接下来就成为我们需要从制度上考虑的事情。
此外,还应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公开以及公开后对所存问题的改进。乐观来看,由于有国务院的规定、舆论的压力以及已公开部委的 “榜样”,相信其他部委不管是被迫还是主动,最后都会公开自己的“三公”消费。但如何公开、公开的质量怎样,却是大可讲究的。已公开“三公”消费的部分部委,除审计署外,公开的项目非常简陋,明显有应付性质,这样的公开不利于民众进行监督。必须有对公开项目的进一步细化和说明,以防止在“三公”消费公开上做手脚、玩花样。
另一方面,仅有公开而问题得不到改进也不行。如果年年公开,年年存在同样的问题,就如某些审计查处的问题一样,这样的公开意义也不大。包括“三公”在内的预算公开的目的,不仅是让公众知道纳税人的钱政府是怎么花的,更重要是通过公开遏制政府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使纳税人的钱用在该用的地方。为此,需要完善预算公开的制度和程序,在问责上下工夫。
首先,建立硬性约束机制,对不能按时公开的部委以及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的,要进行严厉问责。过去中央治理“三公”消费效果之所以不彰,一大因素是惩处环节不到位。
其次,立法规定预算公开的内容、方式、主体、时限、说明语言等,并由各级人大对“三公”消费预算进行审定,确定细化标准,以做到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目前公开的内容还很笼统,应该完善预算科目,细化具体项目,特别要严格限制以“其他支出”笼统化、模糊化“三公”支出,能列入相关细目的必须列入,不得化实为虚,化零为整。同时,公开的模式、说明等,也要做到“通俗易懂”;明确规定公开的时间表和每个公示周期的最后期限,防止有关部门将陈年旧账拿出来“忽悠”公众,或者故意拖延、拒不公布。
第三,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将财政预算内外两种管理体制统一起来,严防地方和部门私设“小金库”。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等全部财政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各类预、决算全部公开,包括每年审计出的有问题的资金项目,以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第四,强化人大审查监督的力度,各级人大要承担起对“三公”消费的监督责任,同时突出审计独立监督的职能。这就需要我们尽快修改《预算法》、《审计法》等法规,使之相衔接和配套,成为能真正实施和违法后追究责任的法律。
最后,还应加强舆论的监督力量。
近年来,随着预算民主化的推进,从中央到地方,预算公开的力度在不断加强。但正如温总理所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对“三公”经费的公开,必须从整体上有严格的制度、措施安排,从而确保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