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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效果,我局税收宣传工作将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税收宣传主题,积极构建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体系,将我县税收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税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宣传地税工作重点、解读经济税收热点、解析社会关注焦点,形成宣传整体覆盖,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的局面,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提高纳税遵从度,服务税收工作大局,推动平利地税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二、宣传项目
按照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会议,全市确定了各县(区)局必须做好7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和重点项目。同时,县局按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了我局自主创新项目一个。各单位必须围绕此8项宣传创新项目切实抓好落实。
㈠确保完成市局确定的7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和重点项目
1、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纳税大家谈”活动。市局协调再安康日报开辟“诚信纳税大家谈”专栏,要求县(区)局局长带头参与撰写专栏文章,并邀请县(区)政府领导、纳税大户代表撰写署名文章,不少于5篇。资金、时间、内容各县(区)局自己和安报联系。
2、向纳税人发送地税宣传资料。要求从4月份起,免费向纳税人发送市局统一印制的《纳税服务指南》,并指导纳税人将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服务指南、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和相关税务文书一并装入资料袋,此项工作完成后,要统计准确发放数字上报市局。
3、召开“诚信纳税户”座谈会(表彰会)。邀请本辖区的诚信纳税户代表参加座谈(表彰)会,积极宣扬和表彰奖励地税诚信纳税户诚信纳税事迹,同时,会同监察室与纳税人签订“诚信纳税公约”。4约15日前,评选3-4名诚信纳税户上报市局,在安康日报通报表彰。
4、建立“税收教育基地”。市局要求每个县(区)局要选择一所中(小)学建立“税收教育基地”,进行“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赠送税收宣传材料,开展税法走进课堂活动,普及青少年税收知识。
5、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各级办税服务大厅要按照市局关于规范办税服务大厅的要求,及时更新办税厅上墙的公开公示内容,备足税收宣传资料,每个办税大厅必须要保证至少1份《中国税务报》(大一点的办税厅至少有2份),并要开辟一个为纳税人免费赠阅税收宣传资料的“专柜”,落实专人建立赠阅登记簿,市局将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积压将进行通报批评。
6、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4月1日,全市统一启动“宣传月”活动,要求每个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统一着新式制服走上街头,在城区、集镇和人口较密集的场所设立地税部门的宣传咨询台,解答纳税人关于涉水问题咨询,发放实据统一印制的《纳税服务指南》和各局自己印制的其他税收宣传资料。要求当天集中宣传活动不得少于3小时。
7、借助“节庆”平台宣传税法。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当地政府组织的大型民俗、民风旅游文化节和传统节庆活动,因地制宜的开展各具特色的税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税收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宣传,营造宣传声势。
㈡积极做好我局一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构建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
我局的这一个税收宣传创新项目,里面包含了十项工作内容,即通过建立一个体系,完善两项机制,开展三进活动,抓好四大培训,从而在全县建立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
建立“一个体系”:围绕平利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的《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实施方案》,加大对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国土局、城建局等协税护税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税法知识的宣传,确保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高效运行的同时,通过协税护税单位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广泛学习和宣传,在我县建立一个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体系,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完善“两项机制”:一方面完善警税联系机制。采取地税稽查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办案制度,提高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另一方面完善检税联系机制。通过和县检察院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提高税务干部行政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避免税务干部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开展“三进活动”:一是送税法进机关活动。将在全县开展一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税法座谈会;二是送税法进校园活动。将在平利县中学高中部和初中部为在校学生举办两期税法宣讲活动,让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观念在中小学生幼小的心灵生根发芽;三是送税法进企业活动。抽调业务骨干进企业,分行业为企业董事长(经理)、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税收辅导活动。通过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三进”活动,促进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税务工作,树立税务部门维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为社会各界服务的良好形象,为税收工作全面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抓好“四大培训”:抓好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企业经理税收培训;抓好全县企业财务人员税收培训;抓好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培训;抓好廉政监督员税收培训。通过多层次、分类型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纳税人素质,避免纳税人因政策理解偏差而造成的纳税成本的增加,提高自觉履行纳税的意识,确保社会化税收宣传网络的正常运行,确保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平利取得实效。
三、宣传重点
㈠强化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我省税额标准以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相关政策的宣传。
㈡强化诚信税收和优化纳税服务各项政策的宣传。重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
㈢强化地税形象宣传。重点突出税收信息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扶贫济困、“两个减负”、地税文化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地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新举措,宣传和推广地税系统先进典型,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达到的目的
通过扎实抓好税收宣传活动,,在我县形成“人人学税法、人人懂税法、人人守税法、人人宣传税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增强税务干部依法征税观念,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确保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平利取得实效。
五、几点要求
㈠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活动是一项整体工作,活动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筹划、部署、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做到项目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各单位地税宣传工作将纳入每季度信息宣传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通报。
㈡加强宣传,注重总结。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税收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本单位税收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效果,上报县局办公室。
㈢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各单位除积极配合县局统一宣传外,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做到宣传内容新、影响大,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