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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人为本”浅谈企业员工激励问题

2011-09-15 
那么如何通过激励机制来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享受的需要等等,大家才有有积极性,创造更多的财富,才可能享受生存、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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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是“坚持”,一是“树立”,一是“促进”。“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统帅性的东西,“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促进”是目的,最后达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不断提高人们的素质,不光是满足人的物质需要,还要满足人的精神生活、文化生活的需要。要使人的内在创造性激发出来,创造更多财富,满足人的各种需要。人的全面发展是所有的人得到一个公平的发展机会。

  那么只有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把纳税人的钱通过财政集中起来,然后去投资各个领域。又把老百姓存入银行的钱,大部分贷给国有企业,其结果,由于效益不好,不仅没有回报,还要财政补贴。这种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的体制再也不能继续下去。政府应是创造环境的主体。我们经常看到报告里面写,要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谁来调动?政府来调动,主体是政府。我们常说造福人民,谁来造福?主体还是政府。实现老百姓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成为政府造福人民的基础。主体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政府没有本钱去造福人民。人民要自己解放自己,自己创造财富,自己富起来。如果人的创造性、内在动力发挥出来了,那么其他的事情就好办了。

  那么如何通过激励机制来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享受的需要等等,大家才有有积极性,创造更多的财富,才可能享受生存、发展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但是如何贯彻落实,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改革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以人为本的改革观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但是,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当然不光是要重视人在经济领域的发展需求,还应该重视人在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的发展需要。科学、全面、协调的发展不仅包括经济与社会以及自然之间的平衡,还应该包括更广泛的发展,比如政治、文化等的全面协调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以来,“人权”概念也不再被作为资本主义的“专利”。 “以人为本”的提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在不同的国家,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具有不同的内容。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强调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尤其重要。市场竞争的结果应该是双赢,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经济发展必须满足绝大多数人类的需要,并推动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趋向于更公平,更合理。经济发展必须以建立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为目的,而不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拉大。

  改革就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强调用协调的办法,而不是对抗的办法、一方打倒另一方的办法来对待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我们曾长期依靠否定一切原有社会财富契约,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办法来解决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确实来之不易,它是历经数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曲折实践,用很高昂的成本换来的真谛,是关于发展观的一个历史性的重大突破。这个发展观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在这个基础上引申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是很顺理成章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蕴涵着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本身就是一个改革的过程。不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不按以人为本的要求推进改革,就不可能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我们行为的目的是什么,长期以来并没有搞的太清楚。发展的目的没有搞清楚,改革的目的也没有搞清楚。其实,发展和改革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

  马克思把人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即从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拥有人身强制的人对人的依赖的阶段,向在物质条件不丰富情况下以追求物质利益为基本目的的人对物的依赖的阶段发展,再到既不依赖于人,也不依赖于物的自由的全面发展的阶段。后一个阶段指的是共产主义阶段,它以两点为前提:一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能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二是人的素质的极大提高,人人都为他人而工作。而前者又是后者的基础。这就是说,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应该围绕人的需要,人的自由来推进发展,同时选择发展的内容和道路。但如何能够实现发展,实现有益于人的发展的发展,毫无疑问要靠一套体制,而这不是一般的体制,是能够激活人,有利于人的体制。建立这种体制,需要靠改革,但不是一般的改革,是立足于激活人、有利于人发展的改革。所以,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而以人为本的改革,才能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历经曲折而不败。如果说以人为本的发展是目的,那么以人为本的改革是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可能比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更具基础性,也更有针对性。

  改革措施的制定与选择要立足于关怀人。改革是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体现的。改革要以人为本,核心是使改革措施以人为本,而其中的关键是关怀人,即从现阶段的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提出有利于增进人的物质利益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措施。换句话说,所提出的改革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比如说,现阶段的人还是利益人、经济人,我们不能脱离这个实际去搞改革,去制定改革措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来进行制度设计,来推出和选择改革措施。有一点特别重要,就是要学会用利益机制来激励人、

  约束人。与此相联系的另一点,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适当考虑现阶段的利益格局。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利益格局,应该适当考虑所有人的既有利益基础,尽量通过增量改革来解决利益差别上的不合理悬殊,这样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并最终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改革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并适当照顾既得利益,并不是不要剥夺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这两者是不矛盾的。

  改革的重点应是束缚人发展的体制和滥用权力管人的人。既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自由的全面的发展,那么很自然,束缚人的发展的一些体制都应该根据现实条件及时或逐渐进行改革。而那些滥用权力管人的人不仅在滥用着人民的权利,而且很可能是束缚人的体制的构建者和维护者。因此,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同时也应该通过改革,用制度和法律去约束那些滥用权力管人的人。

  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推进改革,解决束缚人的发展的体制和权力的滥用,这样三个方面的体制建设很重要:一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所有制结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既能够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摆脱外部力量的不合理约束,是一种体现以人为本要求的经济成份。二是努力构建公正的规则体系。规则是约束人的,但是没有规则看似每个人都不受约束,实际上却是少数强势者对大部分弱势者的约束,是少数人的自由。公正、公平的规则看似人人都受了约束,

  但真正受约束的是少数希望行使特权的人,是实现了大部分人的自由。所以,公正的规则体系是人们自由的全面的发展的条件。在改革中,要大力加强规制建设,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则体系,这里的关键在于体现的公正性。三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部门,政府官员不应高高在上,其真正合理的职能是为社会、为人民服务。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很多重要的改革。但只有把热衷于管、审、批的管制型政府真正转变成为致力于扶、帮、助的服务型政府,则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实,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活力,最高程度地构建社会和谐,使各方面都积极充分调动起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我们的改革一直是以扩张人的需求为取向的,而不是适当约束人。我们过去只讲人的物质需求,把人当成动物来看,认为老百姓的需求就是物质需求,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追求金钱,从个人崇拜到金钱崇拜。我们现在除比较注重人的物质需求之外,还注重政治需求,包括话语权、知情权等等,但没有注重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如果你把百姓当成动物看待,那么百姓也会拿你当动物看待。在西方,政治、法律和文化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现在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突起,这是非常重大的问题。

  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第一就是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包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是实现现代化的手段之一。第二是靠改革。第三是靠开放。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改革也应该“以人为本”。那么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开放以什么为本?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国家基本的战略利益为本?如果以基本的国家战略利益为本的话,中国的基本国家战略利益是什么?是建设惠及大多数人民的小康社会?如果是,这个基本的国家战略利益与发展观和改革观中的以人为本是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系?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在这三者联系之中,找出一些具体的措施,这对于推动中国的现代化是有重要意义的。所以中改院提出“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是把我们的思维大大推进了一步,非常有意义。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经历了26年了,从改革的政策效应上看,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改革开放初期,以市场导向为标志的各项改革政策的出台,几乎所有人都是受益的;到了第二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改革政策变成了“双刃剑”:往往是某项改革政策的出台,有一部分人受惠,而另一部分人则可能受损。比如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那些下岗的人就成为改革政策的受害者,但改革不走出这艰难的一步,就很难继续深入。再往后来,到了第三阶段,改革的难度愈来愈大,于是少数人、特别是少数当权者,有可能把改革作为一种旗号,利用改革为自身谋私利。

  就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解决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光有政治体制下端的改革是不够,也就是说,经济、社会层面的问题,真正解决问题的答案并不在经济、社会领域本身,而是在政治体制的上端。比如说在行政体制方面我们进行了多年的改革,但很多问题如效率低下、体制障碍等靠行政体制改革本身难以解决,这就必须推动政治体制上端的改革。如宪政体制、政党政治、民主法制等。不从政治体制的上端进行必要的改革,“以人为本”的很多问题是很难得到真正解决的。

  “以人为本”既是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改革观的本质内容。改革不仅要解放发展生产力,而且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实现科学的发展观,前提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全面改革观。“以人为本”是改革观的本质要求,其次它又是发展观的要求。到了改革发展新阶段,改革观的转变和改革观的发展都是一个客观的需求。

  美国研究人员赫兹伯格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发。尽管他的理论已有些过时了。却仍有其独到的见解。赫兹伯格把员工从不满意到积极主动的变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不满意到满意的转变过程;第二个阶段是从满意到积极主动的转变过程。

  要完成由不满意到满意的转变,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赫兹伯格称这些条件为“保健因素”。而完成由满意到积极主动的转变过程,“激励因素”又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很多专家都在对“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的性质进行深入研究,但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之前,还是让我们先来看一下赫兹伯格的理论模式为我们提供的重要结论吧。这就是,要想达到积极主动的状态,必须先经历满意这一阶段。换句话说,要想让一个怀有不满意情绪的人一下子积极主动起来是根本不可能的。必须在“保健因素”的帮助下,先使他达到满意,然后才能设法调动他的积极性。对于物质需要的问题,这里就不再言了。这里面当然还包括体面的工资和合理的假期等等。

  满意因素包括这些方面:工作有保障;心情愉快;管理模式;环境安定;年资权益。

  员工的心情可能会受到企业内部情况的影响,但也有可能受到个人因素的影响。以上谈到的五个因素之间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因此,员工的心情及其工作的稳定性显然也是密切相关的。把管理模式作为满意因素之一,可能会让某些经理大失所望吧。安定的环境对工作和个人的生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年资权益在某些国家的文化中备受推崇,日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种做法当然很合某些人的心意,但对于那些雄心勃勃,一心希望事业有成,得到认可的年轻人来说,就是另一番情形了。

  美国仪器仪表研究所专家马斯洛提出的理论模式显示,在基本的物质需要和满意因素都得到满足后,这些因素的重要性会有所下降,与此同时,“社会激励因素”的重要性就会随之上升。而一旦这些社会激励因素得到满足,它们的重要性又会降低,“自我激励因素”又会变得十分重要起来。只有当这些最终的要求得以满足,人们才能完成“自我实现”。在马斯洛看来,“自我实现”意味着积极性得到极大的调动。

  激励因素的社会因素。社会激励因素涉及的是人及其周围环境的问题,即人们之间的接触和社会交往。具体表现如下:周围同事的水平。这一因素说明,如果某人的水平与周围同事的水平有一定差距,那么不管他的水平高,还是同事的水平高,他的工作积极性都将很难得到发挥;同事之间关系。这里所说的关系,指的不仅仅是工作中的伙伴关系,还是生活中的朋友关系(比如说,同事一起加入戏剧协会或钓鱼俱乐部等等)。

  我们把“工作的社会地位”这一条作为社会激励因素是因为,社会对某项工作的看法将直接决定其社会地位。对工作的喜爱程度属于社会激励因素而非自我激励因素。这种说法或许有些出乎您的意料吧。在企业里,社会交往与上述同事间关系密切相关,但显然涉及面更为广泛,决定了个人如何与世人交往。

  激励因素的自我因素。个人名誉、员工的名誉与工作表现不可完全等同起来。说到员工的积极性是完善组织管理的结果,大概有人会问,能否通过别的手段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究竟有没有,我不知道。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不采取组织管理措施,企业还能否有效地激励员工的斗志?或许,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所谓的动员活动来更好地达到这一目的。假设这种做法可行的话,大致会发生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员工的干劲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就会大大降低,甚至会低于先前的水平。第二种情况是,员工们努力工作,以期创出佳绩,但是他们却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困难,而这些困难是单凭个人力量无法克服又不能改变的。这些困难将成为他们提高业绩道路上无法逾越的障碍。从本质上说,只有10%的质量问题是由技术原因造成的。其余的90%都有着其更深层的组织管理方面的原因。因此,这些问题是一线工人无力解决的,尽管这些本应由管理人员解决的问题使他们深受其害。举例来说,一线工人想要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但由于企业购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因此他门的目标也就无法实现了。事实上,管理人员完全有责任事先处理并解决原料采购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企业的管理人员往往求助于激励员工这一方法。这是因为,比起解决费时又费事的组织管理问题来,激励员工就显得容易多了。如此这般,出现问题时,管理人员自己就可以完全摆脱干系了,且丝毫不觉得内疚。如果动员活动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员工的积极性降低了,失败的原因一定又推到员工头上。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组织管理搞好了,员工的积极性自然就上来了。事实上,以人为本中的“人”还不仅仅限于企业的员工和顾客,还包括企业的其他所有利益相关群体,比如说企业的供应商、企业的求职者、企业所处的社区、企业的股东、以及企业的合作伙伴等各个方面的人。因为对人的尊重如果是发自内心的,如果已经深入企业的骨髓,成为企业的灵魂,那么,它就必然会渗透、融合于企业的各种关系之中。企业就越来越清楚地认知到人对企业生产率以及利润目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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