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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融单位半年的工作状况和筹划(2)

2011-07-25 
推动深港金融合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引进香港和境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积极落实金融人才政策,吸引香港及境内外优秀金融专业人才来深发展。
  11家期货公司、39家营业部(其中本地营业部8家)。总资产59亿元,净资产10亿元,保证金余额为48亿元,完成代理交易额355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25%,实现净利润约38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

  (三)保险业基本情况

  上半年,新增法人机构1家,分公司1家,专业中介机构5家,营销服务部2家。目前, 保险市场共有保险主体58家,其中法人机构11家,财产险分公司23家,人身险分公司14家,再保分公司2家,保险控股分公司1家,异地驻深营销服务部7家。另有专业保险法人中介机构147家。截至年6月底,全市共有保险从业人员4.5万人,本年新增3000余人,其中保险营销员达3.4万人。

  1-5月, 保险市场累计原保费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04.59亿元,同比增长39.05%。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35.29亿元,同比增长15.33%;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69.30亿元,同比增长55.33%。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440亿元,较年初增加69亿元。保险业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22.74亿元,同比增长24.41%。预计6月末保费收入为130亿元,同比增长40%。

  从今年的市场运行趋势来看,业务发展继续保持近年来平稳快速的发展势头,保费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较年全年提高2.15个百分点,呈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低于全国12.19个百分点。 保险市场增幅低于全国的主要原因:一是产险市场上车险增幅低于全国。1-5月,车险同比增长14.32%,较全国低6.07个百分点。受股市低迷、年初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等因素影响,汽车销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根据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前4个月全市新增车辆较去年同期下降13.5%,新车销量下降导致保费来源减少。同时,自2月1日起交强险新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实施以来,费率有所下降,加上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因素的影响,实际车均保费有所下降。今年1-5月, 车均保费299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4元,下降幅度2.73%;全国车均保费1897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7元,上升幅度3%。其中交强险车均保费111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5元,下降幅度3.5%;全国交强险车均保费821元,较去年下降67元,下降幅度8.2%。 车均保费下滑的同时全国车均保费在上升,这是 车险增速落后全国的重要原因。二是寿险市场上投连险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月, 投连险业务同比增长21.3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7.05个百分点,对寿险市场的业务增长贡献率为7.51%,低于全国水平10个百分点。另外,外资寿险公司作为 市场销售投连险主力军,业务出现明显下滑,同比下降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0个百分点,而年 外资寿险增幅高达104%,高出全国31个百分点。

  二、年上半年我办主要工作

  年,我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金融发展和创新。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深府[]1号文件精神,全力引进金融法人机构

  为加快我市总部经济发展,我办将引进金融法人机构作为年我办重点工作,年上半年共有中信嘉华银行、生命人寿保险、鼎和财产保险3家金融机构总部在深注册,三星火灾海上险 分公司、华宝兴业基金 分公司2家地区总部在深开业。另外,国家开发银行重组后的国银金融租赁公司仍保留在。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民生嘉银基金公司、宁波银行 分行等已获准筹建,多家中小商业银行和券商控股的期货公司表达了迁至我市或开设分支机构的意愿。

  (二)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一是做好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为使金融创新奖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办组织对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进行修订,并经金融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将报市政府审议通过。6月中旬,我办开始组织年金融创新奖评审工作。

  二是积极落实中国保监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经过多方协调,中国保监会同意我市在不改变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现有代理关系的前提下参加我市基本社会保险。在全国保险营销员无法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我市先行先试将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成功举办首届国际保险公估( )高峰论坛,宣传 保险公估行业形象,在全国保险业中引起了较大反响。由我办牵头,市民政局参与,大力推动保险宣传进社区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形势,围绕“普及保险知识,构建和谐社区”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推动建立全市各区产寿险公司与各区政府部门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基层保险机构和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协调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医疗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市发展。由我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小额贷款机构进行调研,召开了关于小额贷款发展的座谈会,并草拟了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调研报告和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准备报市政府审批。

  (三)认真修订和落实金融优惠政策

  经与市人大近一年的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修改,完成《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并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实施。

  根据市领导指示,我办结合上海等省市支持金融业的优惠政策和做法,在听取各驻深金融监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及协会代表意见基础上,草拟了新的金融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奖励额度、扩大了奖励范围、增加了优惠事项,目前已报市府办征集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在落实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方面。共落实了阳光保险集团、安诚财险分公司、中意人寿 分公司、益民基金 分公司、泰国盘古银行 分行、信诚人寿 分公司、华一银行 分行、中信信用卡中心、华宝兴业基金分公司、三星火灾海上保险 分公司10家金融机构的一次性奖励,正在跟进落实生命人寿保险公司、鼎和财产保险公司、平安养老保险 分公司、渣打银行“中国及香港区电话服务中心、国银金融租赁公司等5家机构的落户奖励。

  在落实金融机构购房和租房补贴方面,受理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购房补贴申请,目前正在审核落实中。共受理年度36家金融机构自用办公用房的房屋补贴申请共计人民币19,855,193.6元,现已经我办初审和财政局复核报市政府审批。

  在落实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住房补贴方面。已核发年下半年448名高管人员共计补贴225万元。年上半年高管房补正在征询各监管部门意见。

  另外,还协调市教育局落实了约20位金融系统高管子女的升学、转学事宜。

  (四)积极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帮助金融机构解决经营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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