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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2010年民办学校安全保证书

2010-07-25 
五、与房屋产权单位签有《安全协议书》,并经常沟通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做到检查有文字记录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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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保卫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工作岗位责任到人。二、学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三、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师生了解、掌握基本安全技能和事故预防、紧急自救等常识,并进

  行演练。

  四、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保证通道畅通、用电安全。

  五、与房屋产权单位签有《安全协议书》,并经常沟通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做到检查有文字记录及整改措施。

  六、学校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七、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教委及有关部门。

  附: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

  2、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4、安全协议书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民办学校(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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