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院02级法学专业93名学生以分散实习方式,分别到省内外有关单位进行为期七周的毕业实习。其中:公、检、法44名,律师事务所14名,法制办、司法7名,另有28名学生分散到银行、公司、医疗等单位实习。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让毕业生广泛地与社会接触,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运用所学的知识,使更多的行业了解我们的学生,达到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目的。在这些单位实习的学生普遍得到了好评。现将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让学生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上有较好的结合
普遍反映此类实习对学生认识法律解决相应问题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让同学们了解到了学习课堂上的知识与司法实践的差距。比如在检察院实习的学生通过办理批捕、起诉案件,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证人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在校所学有关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认识到不仅要注重实体上的审查,对程序上的审查也要同样的重视,而且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要恪尽职守、明察秋毫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真正做到公平公正,真实体现刑法的目的,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防止各种冤假错案的发生。在法院实习的学生认为自己通过实习,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订卷、清卷、贴封条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谈话笔录、会议笔记、送达回证、传票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在公安局学习劳动教养知识的学生认为最有收获的是案件的分析和案件的裁决。案件的分析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过程,分析要丝丝如扣、环环相连;案件的裁决关乎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马虎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认为他们不仅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而且也学到了很多实际司法工作的一些技巧,如: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整理、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辩护词)、到有关单位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等。使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自己即将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接触社会的实际意义
让学生从司法实践中认识社会的复杂性和犯罪的多样性,并使他们掌握从分析复杂的案件入手了解我国的司法环境及现状,为其即将踏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科实习的学生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实际中对犯罪心理有所了解。意识到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而这又与社会的复杂性相联系,对我国的司法环境及现状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在公安机关实习的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对公安机关内部的人事关系有深刻的感触,认识到公安机关内部人才的进出问题较为严重,上下级绝对服从的人事关系有待改进,而且认为工作方式僵化,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体制及方法漏洞较大。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对未成年人犯罪都有一个共识,他们认识到我国未成年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危害。意识到我国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很大的不足。认为不能只为普法而普法,要在实际中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及时纠正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健康心理因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给未成年人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三.让学生广泛接触社会,在各行各业中发挥作用,有利于拓宽就业渠道
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受着法律的制约,各行各业也更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但是,由于我国某些方面法治还不健全,加之我们的普法教育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并不一定人人都懂法。因此,让我们的学生广泛地接触社会,到各行各业进行实习锻炼,不仅可以充实和丰富所学的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也有利于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使更多的行业和单位了解我们的学生、挑选我们的毕业生,以增加就业的机会和发展的机会。比如:在医院实习的学生通过了解和参与大量的医患纠纷和医事法律相关事件的过程,对医事法学有了基本的认识,掌握了一些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民法、民事诉讼法和程序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又如:在农村信用联社实习的学生通过参与农村信用社的大量工作,不仅对信用社贷款、档案管理、贷款调查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而且从中发现了主要的问题:一是对内部控制认识有偏差,没有摆正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关系:二是相互制约机制不建全;三是没有独立内控机制检查和评价的部门,内控手段和措施乏力;四是业务操作缺乏风险意识。同时他们运用所学的知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措施:1.建立独立的内审岗位;2.完善内审组织职责,拓宽内审工作领域和范围;3.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内控网络。这些建议和措施受到信用社领导的高度重视,获得肯定和好评,他们希望这些学生能到信用社工作。
四.学生的实习虽然短暂,但普遍得到实习单位的赞扬
采取分散实习,学生分散到各省内外许多实习单位。但是,在实习期间,学生均能按时到岗,遵规守纪,在实践活动中积极主动,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充分参予司法活动和实习单位的工作,得到实习单位领导的肯定。从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及反馈的意见可以得到证实。
此次实习,学生普遍认为还是实习时间较短,因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书本知识走向实际运用还是很欠缺,这是他们在实习期间的遗憾。然而他们能够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指导老师所交办的工作。实习单位普遍认为我院学生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关心同志,努力做好办案工作,办理案件和工作中有独立见解能力,表现优良,能将学院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并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为人诚实,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遵规守纪,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
五.实习单位普遍反映实习时间较短
由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及进行司法活动特有的期限,七周时间还是不够,希望学校在今后的实习期限上根据各分院实际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六.在实习期间通过我院学生与实习单位各部门的全面接触
学院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协调,法学院领导与实习单位领导的沟通,使我分院与实习单位建立了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良好合作关系。特别是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公安局、息烽县人民检察院等这些实习基地和单位的合作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今后,我院将有更多的学生到这些实习基地进行实践学习。同时感谢这些实习基地对我分院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