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同志们:
受60年一遇的严重干旱影响,自2009年11月1日以来,全省一直维持高火险天气,森林火灾高危、高发的态势日益加剧,境外山火频繁发生,对我省生态安全造成了危害和威胁,森林防火面临历史罕见的严峻形势。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向我省发布了46期高森林火险警报,滇中、滇西、滇西北持续4级以上的高火险天气达52天。截至2010年2月11日,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98起,其中:昆明24起,怒江17起,迪庆10起,曲靖、保山、丽江各8起,楚雄6起,大理5起,红河、玉溪各4起,文山3起,德宏、昭通、临沧各1起,缅甸山火2次烧入我省盈江县、腾冲县境内。全省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上升了6倍和10倍。面对异常严峻的防火形势,前天,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昨天上午,省长秦光荣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天,秦省长又签署了《云南省人民政府2010年森林防火命令》。省厅召开视频紧急会议,就是希望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行动,坚决贯彻,及时采取超常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一、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把森林防火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
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迅速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2010年森林防火命令》,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和估计持续高温、大风、干燥的高火险天气对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在思想上绝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在工作上绝不能有丝毫的纰漏,在行动上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防控目标上绝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务必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迅速对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全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
“三个力争、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在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防火规章制度宣传力度的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黑板报、宣传栏、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迅速将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2010年森林防火命令》传达落实到基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自觉遵守。要坚持不懈地在涉林旅游景区悬挂森林火险五彩旗,农家乐、入山道口、林区公路设置警示标牌,与林区农户签订防火责任通知书,开展学校“五个一”宣传工程,对旅游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森林火灾响应、典型火案查处等情况,营造严防森林火灾的强大声势,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形成有力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有效的群防群治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落实措施,坚决管死火源消除隐患
所有森林火灾都是火源造成的,火源都是人带入林区的,管住了人也就管住了火源。各地必须牢牢把住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这两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林业局长、管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乡长、村长、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具体责任。尽快对由本级负责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进行公示,严格执行“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特别要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人,严防失火。迅速增加巡山、守卡、护林力量,增设检查哨卡,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部位必须严看死守,实行封山管理;对林边、地边、村边、路边、坟边的危险可燃物,要迅速组织清除,提高森林的安全性。凡是森林火险等级四级以上的区域,严禁组织计划烧除,严禁在林缘500米以内燃放爆竹、烟花、烧香、烧纸、点烛,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要动员各成员单位深入各自联系挂钩点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防火措施的落实。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把森林防火作为重点工作立项督办,加大依法治火和责任追究力度。要逐级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组织防火督查工作组,对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高火险区、敏感地区和火情火灾多发区,进行蹲点督查或巡回检查,彻底消除隐患,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
四、坚守岗位,充分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准备
防火期间,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班子一律不得离开本行政辖区;防火办专职人员、了望监测员、巡山护林员、扑火队员、林场全体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一律不得请假;县级森林公安局、林区派出所干警一律在岗,州市县专职副指挥长一律坐镇指挥带班;各级防火办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双带班值守制度和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地方专业扑火队尚未集中食宿的要尽快集中食宿,确保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扑火力量不足的,必须按照“县(市、区)30人以上、重点林区、乡(镇)15人以上”的要求迅速组建,配备装备设施,加强培训,保证遇有火情,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要提前做好应对多起火灾同时发生或应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充分做好扑火队伍、扑火经费、扑火物资、信息管理、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避免顾此失彼和应对失措。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统一、逐级上报的管理制度,所有火情信息统一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上报和发布,坚决防止火情多头上报、迟报、瞒报以及片面、失实的宣传报道影响火灾的有效处置。
五、行动要迅速,坚决把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针对长期严重干旱、持续高火险及高温、大风天气条件下,林火蔓延快、强度大、飞火多、扑救难、危险大的特点,各地要坚持“打小、大早、打了”的方针和“防伤亡、防复燃、防重大森林火灾”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果断调集足够力量,实施重兵扑救,一次实现对火场的绝对控制,在最短时间内安全扑灭火灾,坚决防止和避免因力量调集不够、组织指挥不力而导致火灾蔓延、面积扩大、扑救困难、损失惨重和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发生。12小时、6小时明火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希望州(市)、县(市、区)林业部门领导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及时到火场一线督促扑救工作。24小时明火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省厅领导和省防火办将及时赶赴火场督促扑火救灾工作。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坚持科学组织,安全扑救,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火场一线指挥扑救,严禁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火场一线扑火,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到火线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扑救城市面山、敏感部位的森林火灾,要对火区实行封闭管理,实行交通管制,统一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严禁无组织人员进入火场。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公安机关要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挂牌督办重要火案,严格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虎虎生威,生活如虎添翼,家庭虎年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