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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情况调查报告

2010-05-05 
)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给予优抚对象更多的优厚待遇。一要充分发挥县级财政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资金补助机制,并逐步加大预算力度

  优抚对象是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特殊社会群体,是人民的功臣,同时,也是社会阶层的弱势群体。近几年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将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作为优抚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在基础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在措施上做文章,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现状

  余江县现有各类优抚对象近1.3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其中,革命残疾军人、失散红军和苏干、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1200多人。由于大部分优抚对象年老体弱、经济收入较低,再加上治疗费用昂贵等因素,致使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

  二、建议和对策

  建立优抚医疗保障机制,是彻底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基本途径,着眼于促进机制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今后我们应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规范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已有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通过争取财政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经费充足。二是着眼减少随意性,增强科学性,不断对制度加以完善创新。探讨增加年度报销次数,提高最高报销额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和大病救助额。例如,有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障后,仍给家庭带来较大的困难,对此能否突破大病救助的基数限制,给予更多的救助待遇。有些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一年多次住院,一次报销如杯水车薪,对此能否给予两次以上的报销。

  (二)创新工作思路,帮助优抚对象进入相应的保障体系。“一保险两制度三网络”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建立的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体系,是帮助人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优抚对象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员,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将其尽早全面地纳入相应体系,并体现出适当的优惠和照顾。一是要把握有利时机,帮助城镇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内,对于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同时在大病救助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城乡医疗改革的成果。二是积极探索大额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路子,采取财政支付一部分、优抚对象缴一点的办法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优抚对象住院提供体系外的第二层保障网。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给予优抚对象更多的优厚待遇。一要充分发挥县级财政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资金补助机制,并逐步加大预算力度,乡镇财政在经费上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强大力量。三要发挥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作用。既然这些机构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仍然享受着政府补贴,就有责任和义务对优抚对象给予特殊照顾。要动员他们落实好医疗减免政策,给予优抚对象在挂号、看病、取药、治疗、住院等多方面的优先、优惠待遇。

  (四)多策并举,提高优质对象的发展能力。出台制定与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措施,增加优抚对象发展经济的能力,总的一条原则是既要“输血”又要“造血”,对没有致富能力的,通过直截注入资金,提高其生产、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对有致富能力的,全县各级单位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在技术、资金、项目上给予帮扶,使他们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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