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南江县针对全县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事故多发等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探索出了安全生产监管新模式——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委托(协助)执法,破解了乡镇安全监管权责不对等、监管无手段的问题,有效遏制了事故多发态势,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又快又好发展。
一、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方面,由于我县所处的特殊地理环境增加了工作难度,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财力所限,道路交通、工矿企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基础建设严重滞后。加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一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或配备不到位,为有效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增加了难度。
(二)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措施到位不够。主要表现在部分地方和单位抓安全生产的措施不够具体,监管乏力;一些执法监管部门对违章生产、违规作业的行为查处不力,使安全生产的风险指数增加。
(三)跟踪督办不彻底,隐患整改落实乏力。个别部门、乡镇和单位责任意识差,对安全隐患治理,跟踪督办少,工作不够到位,措施不够落实,存在不会管和管不好的问题,导致出现管理上的空挡和盲区,导致监管上存在漏洞和死角,影响安全隐患的及时有效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把准政策法规,创新执法机制。在认真学习、吃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充分用活、用足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政执法权的复函》、《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组织安监、交通海事、农机等相关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将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机等行业和领域部分安全生产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县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聘请乡村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消防安全协管员,协助公安交警、消防,交通运管、路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执法权限。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制发了《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委托执法工作的通知》、《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南江县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为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三)健全监管机构,配强执法人员。全县48个乡镇成立了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按照一万人口以上乡镇3人、一万人口以下乡镇2人的标准,在本乡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彻底解决了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难题。
(四)提高业务素质,组织培训到位。由县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县48个乡镇125名委托(协助)执法人员就烟花爆竹、危化品、工矿商贸企业、农业机械、水上安全委托执法,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协管等方面,进行执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了委托(协助)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所有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颁发委托执(协助)法证件后,准予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五)配齐装备设施,安全投入到位。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60余万元资金,为乡镇纳入委托(协助)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并为每个乡镇配备了必要的照像、摄像等执法设备和办公设施,为顺利开展委托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六)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奖惩结合。乡镇委托执法罚没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每季度再全额返还给乡镇安监办作为工作经费和日常开支。建立执法考核和奖惩制度,由县安办牵头,相关行政执法委托单位配合,对委托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核,监督、查处、纠正委托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年终对乡镇开展委托执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严格奖惩。
推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委托(协助)执法后,通过严格挑选、业务培训、配齐装备,南江县着力打造了一支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乡镇负责安全监管的人员有了多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权,改变了以前该管、有义务管但没法管、管不了的难题。一系列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地完善,乡镇安监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县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部门把执法权下放到乡镇,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权力得到强化,有力地纠正和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