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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2009年终工作总结

2010-03-09 
进一步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制。继续坚持“三个一”审批制度和“四先四后”管理措施。及时调整机构设置,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合理调配编制的同时,严防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深化编制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编制政务公开的全面性

 

  2009年,我市机构编制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建设和“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各项改革

  1、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遵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鄂州要争做改革创新大市”的指示精神,带领市编办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和三个行政区的负责同志专程赴深圳学习考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市编办综合考察情况,结合鄂州实际,起草了《深化改革,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考察报告,明确了我市通过减少层级、调整职能、优化结构,建立与“一主三新十特百新”城市构架相匹配,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适应,区别于传统二元结构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新思路。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召开以后,市编办迅速组织专班深入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乡镇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掌握了我市机构编制现状,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鄂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上报省编办。为确保我市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到目前为止,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2、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鄂州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初步明确了我市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探索性的意见。二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专班对我市21所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现状、财政投入情况以及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按照鄂编发[2009]26号文件的规定,确定了编制标准,对各乡镇卫生院的编制配备进行了初步测算,为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按照鄂编办发[2009]74号文件精神,对我市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省编办报送了《鄂州市事业单位改革调研报告》和《鄂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专项调研报告》,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作好充分准备。四是根据国务院、中央编办、省编委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鄂州市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征稽管理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方案》。

  (二)完善“四先四后”管理措施,形成机构编制刚性管理。

  为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我们从健全机构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入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逐步形成“四先四后”管理措施,即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先核编后核工资、先核编后考核(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先核编后调动(包括人员调动和招考),从而形成了以编制部门为“龙头”,财政、人事、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是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有凭编制部门下发的入编通知,财政部门才将其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先核编后核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工资调整时,先报编制部门核编制,确认为编制内人员,人事部门才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三是先核编后考核。每年一度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也要先报编制部门核编制,确认为编制内人员,人事部门才办理考核手续;四是先核编后调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工作人员,必须先向编制部门呈报申请用编的《请示》,编制部门批准后,组织人事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为严格编制管理,确保编制管到人头,管到预算,市编委会建立财政供养人员核查制度,规定每年初由市编办牵头,财政、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对市财政供养人员增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以杜绝财政供养人员违规“进出”情况发生。

  (三)深化编制政务公开,提高公开水平。

  进一步深化编制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编制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互动性。一是建立编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制定了《鄂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管理办法》,规定了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明确工作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专职人员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公开工作,承担网页设计、数据维护、信息更新、咨询答复等方面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将编制公开网纳入市政府网站建设体系,所有内容都实现了链接;日常工作也纳入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大厅建设中;网上答复处理工作也纳入了市信访工作体系,将网上答复处理情况归并为信访工作内容。二是抓好网络管理,提高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内容,在表格的设计、文字的表述、概念的运用等方面不断完善;及时更新反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变化情况,修改编制政务公开信息547条;市编办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将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三定”情况和历次调整情况分类登记,进入台帐,做到网、册、文件三者相一致,确保上网信息全面、准确、规范。就网上投诉、举报的处理建立一套监督运行机制,从登记、调查、处理、反馈答复等环节建立规范的运行办法,健全了工作制度,及时妥善答复处理网上投诉和举报103条,增强了互动性,充分发挥了编制政务公开的作用。

  (四)强化编制监督检查,增强各级编制管理意识。

  一是规范监督工作。完善鄂州市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从机构编制文件的签批、编制调整、增人、入编到事业单位登记的审批程序进行了细化,并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强化了编制管理的内部监督,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制定了《鄂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对举报受理方法、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我市监督检查工作,完善信访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开展编制管理目标考评。继续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各区、街道、市直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季度一次组织专班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达标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虽然我市的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加快进度,机关事业、休干编制消化力度仍需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待创新,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10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精神,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是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在做好理顺职能、优化结构的同时,完成所有部门的重新“三定”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和乡镇卫生院改革工作,推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着力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新的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清理事业单位的职能,将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改制,推向市场。四是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开展教师全员竞争上岗工作。

  (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深化编制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编委会工作规则,健全领导机制。继续坚持“三个一”审批制度和“四先四后”管理措施。及时调整机构设置,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在合理调配编制的同时,严防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深化编制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编制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互动性。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继续完善“四个结合”的监督检查措施。一是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规范日常监督,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在平时,做细做实;二是坚持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强专项督察,对一些易发性、多发性问题或一定阶段、一定时期出现的重大、突出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推行公开监督,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网络,将不涉密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管理制度、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发展社会监督;四是坚持监督和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调配合机制。

  鄂州市编办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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