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十七大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重要的一年。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县供销社党组、社务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了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杜绝了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供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完成了各级党委、政府、市供销社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务。现将我社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的目标管理
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人命关天的事,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安全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点滴做起。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县社与县人民政府、市供销社;县社与各公司、基层社;各公司、基层社与职工承包户、租房户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财产安全统筹责任书),共5个内容,98份。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心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四)全社上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抓落实,纳入了重要的目标管理。
二、认真学习贯彻各种法规,强化宣传教育,树立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一)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消防条例》、《劳动法》,结合“五五”普法,加大了宣传力度。
(一)各公司、基层社领导班子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及时传达全国、全省、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社、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和通知。
(二)利用墙报、黑板专栏、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共400多份。
(三)针对供销社改革的特殊情况,加强了“四防”安全教育,时刻铭记“安全生产本文来源:http://www.reader8.com在我心中,服务质量在我手中,顾客至上在我脑中”。
(四)对所属的机动车辆和持有驾照的干部、职工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安全行车教育。
(五)6月12日、15日,紧紧围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要求,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精心组织下,各有关成员单位在体育馆、县小举行了安全生产月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供销社印制了宣传材料,宣传主题是《商场起火应如何逃生》、《危害生命最广的10种物质》知识,宣传中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供销社大门上空、直属公司仓库、门市部商场悬挂长幅布标8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治理”活动》。
(六)为建立起训练有素、反映快速、保障有力、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单位、部门应急队伍,于6月25日下午15时进行“××县供销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县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公司经理、行政人员、好风景家私城营销管理人员、居住在供销社大院内部分居民代表共26人参加了突发事件演练,采取了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的方法进行,用干粉灭火器、消防专用水带进行灭火演练。通过组织应急演练,达到了“应急演练方案”预定的目标和效果。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制度,做到照规章办事,用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
(一)于2009年3月24日召开全县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会上,各基层社、公司负责人就各单位企业改革、业务发展和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二)10月份,按规范要求续签了一名内保人员,统一了执法服装,加强了县社大院门卫、商场、仓库、职工住宿区的值班制度。特殊重要部位必须24小时值班。
(三)各单位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做到每星期五为安全检查日,每月26日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每季有安全工作小结,年底有安全总结报告。
(四)各单位严格执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本着“安全自查、隐患自整、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原则,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排除,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五)抓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检修制度,确保能正常使用,发挥作用。
(六)坚持群防群治制度,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
四、加强重点单位、部位防范工作,认真督促检查抓落实
(一)县社直属公司的化肥仓库、土产仓库、民贸大厦商场、家私城、贸易中心旅社、南仓井市场、职工宿舍区、机动车辆是重点单位(部位)。
(二)各基层社仓库、油站(库)、农副产品收购点、生产基地、承包(租)门市部、烤房、加工厂、分销店、集贸市场、机动车辆等属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
(三)各单位社有资产中的部分商场、门市部、仓库进行出租,盘活了资产,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大了安全保卫的难度,在签订出租合同条款中一定要明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内容。
(四)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县庆、火把节、中秋节、“十一·九(119)”宣传日等重大节假期间,必须对所属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形成了制度,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五、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整改工作达到“五落实”要求。
(二)做到安全生产治理隐患排查继续向各单位深度、广度进军,坚持查严、查细、查全、查实,并真治快治。
(三)继续开展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动干部职工把隐患及时消除在岗位上。
(四)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工作,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五)全系统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负责和重点部位危险源分级监控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部位危险源监控由集中行动转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上来。
六、加强值班、法定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人人重视安全、讲安全
(一)积极配合安全文明社区建设,以人为本,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安全教育,规范了停放在仓库、住宿区内的机动车辆,实行了院场车位收费制,不允许乱停乱放。
(二)专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交接班登记制度,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室喝酒和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三)实行内部经营承包的职工和所有租赁户,要坚持夜间值宿制度,不可疏忽大意,一旦发生被盗或火灾,一切责任自负。
(四)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这是供销社的优良传统,一定要发扬光大。
(五)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和“事故责任倒查”。
(六)各单位要加强上下联系,发生火灾、被盗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上报县社。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配合安全监督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所属企业的干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本部门主管领导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年终考评,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安全”中。